云南民族大学关于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补充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云南民族大学是一所培养各民族高级专门人才的综合性大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早成立的民族高等院校之一,是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教育部与云南省人民政府共建的省属重点大学,是云南省八所具有博士授予权的单位之一,是我国重要的民族学和民族问题研究基地,在民族理论政策研究与咨询、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方面发挥着重要且特殊的作用,是国家及云南省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
(二)机构设置情况
学校的处级机构设置分为党政管理机构19个(办公室,纪委办公室、监察室,党委组织部、校党校、机关党委,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党委统战部,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学生处、发展规划处、教务处、科技处、人事处、财务处、资产管理处、招生就业处、审计处、对外合作交流处、后勤保障管理处、基建处、保卫处、离退休工作处)、教学科研机构27个(研究生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经济学院、法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人文学院、教育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国际学院、民族文化学院、外国语学院、东南亚学院、中印瑜伽学院、南亚学院、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电气信息工程学院、化学与环境学院、民族医药学院、管理学院、人民武装学院、艺术学院、职业技术学院、应用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预科教育学院、民族工艺学院、文化产业学院、云南省民族研究所、云南民族大学与香港浸会大学共建联合实验室、云南民族干部学院)、教学辅助保障机构5个(信息与网络中心、图书馆、学报编辑部、后勤服务产业有限公司、学生宿舍管理中心)、群团和附属机构7个(云南民族大学工会、云南民族大学团委、云南民族大学校友会秘书处、云南民族大学医院、云南民族大学附属中学、云南民族大学附属小学、云南民族大学幼儿园)。
(三)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云南省委九届九次会议精神,立足民族性、边疆性和国际性,以“依法治校”为重点,以高水平民族大学、民族团结示范校和“三风”建设三大工程为抓手,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统筹兼顾、从严从实,进一步提升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服务能力,为把我校建设成高水平民族大学而努力奋斗。
1、加强党的建设,把从严管党治党作为学校党建工作的新常态。
2、以贯彻学校章程为核心,深入推进依法治校。
3、以内涵提升为重点,建设高水平民族大学。
4、以民族团结教育为基础,建设民族团结示范校。
5、以机制健全为着力点,继续深化“三风”建设。
6、改善办学条件,健全公共服务保障体系。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遵循“六保三不”原则,即:保民生、保运转、保评估补短板、保收尾、保重点、保特色;不漏、不重不虚。
根据《预算法》不得做赤字预算等相关规定,以收定支,优先安排定员定额测算的工资、福利、公用、教学、行政管理、后勤等民生和运转支出。
定员定额测算,为刚性支出预算编制提供科学依据。2017年详细梳理了学校每年按人均标准测算的刚性支出项目,系统自动测算各部门人均经费,杜绝了手工测算带来的数据误差。
强化项目库建设,为推进中期规划打好基础。所有资金全部纳入“云南民族大学全面预算管理系统”项目库管理,预算申报、审核、下达、执行、绩效考评和监督检查等全部依托项目库进行。
三、部门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部分供给单位1个;截止2016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351人,其中:事业编制1,351人。在职实有1,346人,其中:财政部分供养1,346人。
离退休人员598人,其中:离休53人,退休545人。
车辆编制33辆,实有车辆38辆。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0,348.85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其中:本年收入43,304.3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7,044.52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3,304.33万元(本级财力26,904.33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16,400.0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0,348.85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26,904.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404.33万元,项目支出500.00万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教育支出-普通教育-高等教育26,852.0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及日常公用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事业单位离退休52.33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支出。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23,572.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572.0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2,732.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32.33万元,项目支出500.00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0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0.00万元)。
(三)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学校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6,404.33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9.99%。2016年支出22,410.04万元,2017年支出增加3,994.2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上升,增资政策、养老保险及职业缴纳大幅提升了学校人员支出。
(四)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学校事业发展目标及维持正常运转,用于专项经费支出23,944.52万元,如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等开支。2016年支出19,898.3万元,2017年支出增加4,046.22万元,原因是2017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及西部高校提升改造项目结余较多。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采购预算资金4,000.00万元。新增固定资产配置情况详见附件2。
2017年云南民族大学无政府购买服务。
六、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省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如教育收费等。
4.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5.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各部门请结合实际,据实披露)。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2.其他支出:指除“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等以外的各项支出,包括利息支出、捐赠支出等。
13.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离退休公用支出(类):按照政策规定标准发给离退休人员的特别补助费和活动费。
1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云南民族大学属于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具体表格详见附件。
附件:1.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
2.预算批复附件
云南民族大学
2017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