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民族大学党政办公室是学校党政综合管理部门,牵头负责全校各项工作的综合协调。党政办公室下设综合科、秘书科、督查信息科、巡察科、法治科、机要保密科、莲华校区管理科7个科室。主要职责是:
1.承担党委全面依法治校委员会办公室、党委督察委员会办公室、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2.围绕上级部门和学校党委、行政的中心工作,收集处理信息,综合调研,提出建议、意见和方案,为学校党委、行政决策提供信息服务,供领导决策参考。
3.根据学校整体工作部署,对全校各单位、各部门工作进行综合协调。
4.负责学校党委会、校长办公会等校级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牵头或参与组织全校性大型活动等重要工作。
5.督促落实学校党委、行政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和领导交办事项,了解和掌握各单位对党委、行政决议的贯彻落实情况。
6.负责拟定提出巡察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阶段任务安排,向有关部门移交巡察相关事项,对巡察工作有关事项进行督办,负责会同组织人事部门做好巡察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巡察工作台账。
7.负责上级和校内各类文件、资料和机要函电的管理等工作;指导全校文件、材料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8.起草、审核、印发和归档各类以学校党委、行政和学校党政办公室名义制发的公文,组织起草学校全局性重要材料。
9.负责学校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协调推动全校的保密和国家安全工作。
10.负责接待受理校内外来信来访。
11.负责学校党委、行政公章和校领导印章的日常管理。
12.负责开展对外联络工作,协调上级单位、兄弟高校、友好单位和合作单位关系。
13.负责校领导日常事务、内务管理和后勤保障与服务工作。
14.负责学校综合性信息材料的编报工作,负责党务、校务信息公开工作,牵头开展学校作风建设和效能督查工作。
15.统筹学校安全维稳工作,做好学校总值班安排,以及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协调处理等工作。
16.负责做好学校与社区、地方等对外联络工作。
17.负责统筹协调全校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推进学校综合改革。
18.完成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