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云南省委教育工委印发《中共云南省委教育工委关于2021年度省属高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等次评定情况的通报》,学校在本次考核中获优秀等次。这是继2014年来,学校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中连续第八年考核为优秀等次。
近年来,学校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持续深化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压实主体责任,不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为党风廉政建设奠定了坚实的政治基础。严格执行“正职监管、副职分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权力运行机制和“四不一末”等决策制度,构筑了权力规范运行的长效机制。坚持“六权治本”“阳光治校”,着力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大力加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探索实践并形成了一套符合民大实际的、标本兼治的管党治党制度体系。积极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率先实行同级党委向同级纪委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制度;率先开展校内巡察;率先设立二级纪委;率先建设高校纪律教育基地;率先开发使用“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工作平台”;探索运用“一二三四五”日常监督工作模式;探索运用“1+2+N”单元制监督检查办法;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突出廉政风险源头防控;坚持“严”的主基调,不断提高问题线索处置和执纪问责质效,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持续开展“清廉民大”建设,构建风清气正的校园政治生态。
学校将持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持党的政治领导和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从严从实抓好政治建设、纪律建设、作风建设、思想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加快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坚持“三不”一体推进,持续推动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落地见效,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创新辉煌。(文/校纪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