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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巡察办与巡察组职责

    编辑:一审 发布时间:2026-06-02 点击:

    巡察办与巡察组职责

        

       一、巡察办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省委教育工委决策部署和校党委及其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对有关决定事项进行督办;

     (二)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和重要事项;

     (三)统筹、协调、指导、保障巡察组开展工作;

     (四)负责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统筹协调、跟踪督促、汇总报告;

     (五)加强巡察工作专项经费和资产财物管理;

     (六)负责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协助、支持巡察工作,推动建立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调的具体机制;

     (七)负责巡察工作理论研究、政策调研、制度建设、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八)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巡察干部的教育、培训、考核、管理和监督;

     (九)负责巡察办和巡察组党建工作;

     (十)完成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巡察组主要职责:

     (一)根据学校党委及其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开展巡察;

     (二)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巡察情况,提出意见建议;

     (三)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巡察意见,向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和有关单位移交巡察发现的问题和问题线索,参与推动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

     (四)对巡察组干部进行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

     (五)完成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