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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民族大学法学院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8-03-21 浏览:

云南民族大学法学院

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实施方案

 

本科教育教学是人才培养水平、学科建设水平与创建高水平大学的基础性工程。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在总结1997年以来我院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取得的经验和成绩的基础上,按照《云南民族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实施方案》的相关建议中关于推进本科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和要求,法学院经广泛调研,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与新业态要求,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 以推进素质教育为主题, 以全面推行创新创业教育和应用型人才培养为关键,以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为重点,以完善条件和政策保障为支撑,紧紧围绕民族性、边疆性、国际性的办学定位,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员工参与教育教学改革、投身教育教学的积极性与创造性,走高质量内涵式发展道路,推动我校本科教育教学工作实现新跨越,加快实现高水平民族大学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校建设和良好校风教风学风建设三大建设目标,不断增强我校为国家战略和云南跨越式发展服务的能力。进一步转变教育教学思想观念,践行"教为不教,学为创造"的教学理念,完善全面学分制,改革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更新教学方法和手段,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着力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实践能力、交流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造就基础厚、素养高、能力强、潜力大、全面发展的复合型创新性人才。

(二)基本原则

坚持内涵发展,增强学院综合实力。遵循法学专业应用型学科的发展规律,强化顶层设计,明晰发展方向,促进阶段规划与中长期规划统筹衔接;在发展方式上更加注重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协调发展,合理配置办学资源,着力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

坚持特色发展,提升学院核心竞争力。围绕“民族性、边疆性、国际性”特点,突出优势特色学科建设,在学科前沿和现实需求结合点上开展重大问题研究,进一步凝炼办学特色,发挥办学优势。

坚持创新发展,激发学院办学新活力。以机制体制创新为重点,大胆探索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与科研管理体制,完善分配激励机制,改革质量评价体系,以制度创新促进教育创新和学术创新。

坚持合作发展,提升学院社会贡献力。以贡献促合作,以服务求支持,积极推动学院与社会的合作,将社会需求与学院发展紧密结合,促进人才培养、科技合作、学术交流、学科与创新平台建设等多方面交流与深度合作,提升学院社会贡献力。

坚持和谐发展,增强学院发展凝聚力。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将学院改革发展的成果惠及师生员工;加强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为学院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进一步凝练和弘扬特色鲜明的大学文化与大学精神,凝聚和提振法学院精气神。

坚持开放发展,提高学院国际影响力。彰显国际办学特色,紧密结合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重点,着力构建国际化教育体系,突出培养服务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西南边疆民族地区发展的高级专门人才功能,提升学院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能力。

 

二、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的主要内容

1.调整专业定位,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我院根据云南省情和发展定位、法学教育特征、学院近年专业建设情况以及本科生就业去向,将法学专业定位为“应用型专业”。根据这一定位,我院将进一步优化修订本科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根据“应用型”专业定位确立明确的人才培养目标。从而将学生知识、能力、思维、品行培养与人才培养目标全面融入培养过程和课程体系。

2.改革课程体系,构建新的课程模块和学分体系。

课程是高等学校教学建设的基础,课程建设是学校教学基本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加强课程建设是有效落实教学计划,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保证。法学本科专业将立足应用型设置专业课程体系,在强调学科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的基础上,在专业方向课方面,探索设置 “市场经济与法治”、“政府法治与管理”和“司法实务与法律服务”三个大的课程群。学生在导师的指导下,根据自己未来的就业兴趣与方向,有针对性的选择课程。

3.实施人才培养改革计划

为进一步彰显学校的办学特色,突出服务社会的能力,体现云南民族大学在“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和孟中印缅经济走廊、中国—中南半岛国际经济走廊等重大战略中的作用和贡献,我院将向学校建议设立律师学院,并加快建设步伐,为云南民族大学法学院的发展提供新的支撑,打造符合时代战略要求的人才培养平台。

同时,实施语言和专业的改造与融合。 瞄准国家“一带一路”和云南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战略需求,争取将法学专业按 “法学+语言”模式进行改造,重点开展“法学+东南亚南亚语种”和“法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的改造与融合。

4. 增强学术核心竞争力,以研促教

突出少数民族权利保护、少数民族地区生态资源保护、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知识产权保护、南亚东南亚法律事务等优势领域的研究,打造优势凸显、特色鲜明、结构优化的科研团队。进一步完善学术创新激励机制,产出更多具有较大影响的原创性成果。采取有效措施促使科研成果转化为优质教学资源,以研促教。

5. 不断提升师资队伍整体素质

引进和培育更多优秀教学科研创新团队;培养和引进一批基础扎实、能力突出的学术拔尖人才。全面提升师资队伍创新能力和育人水平,打造德高望重、结构优化、实力雄厚的高水平师资队伍。教师队伍40人,师资队伍年龄、学历、学缘、职称结构和不同学科间配置结构进一步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更趋于合理。

6. 实施课堂教学改革

任课教师要切实指导学生学会正确地阅读,检查学生阅读情况;鼓励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实施启发式、讨论式、研究式、案例式、翻转课堂等多种教学形式; 教师须把国际学术前沿、最新研究成果、实践经验、 社会问题、行业要求和标准等融入课堂教学;鼓励专业教师成为“双师型”教师,鼓励学院聘请“双师型”教师担任方向课、实践课教师;严格课程教学大纲与高水平教材要求、考核和检查。

7. 深化实验实践教学改革

构建由实验教学、实习和实训、毕业实习、社会调查、课外学术和科技活动、本科生科研项目立项等组成的实践教学体系。加强实践中心建设,整合资源,面向全院所有学生开放;积极探索增加课内外实践教学的新路子,增加实践教学的内容、课时和时间。多渠道、多方式建立校外实习基地,毕业实习的时间适当增加,达到4周以上;鼓励和推动学生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调查;激励学生积极开展课外学术和科技活动,学生在课外科技活动中取得优秀成果,获得省级以上奖励和通过考试取得国家级证书,给予奖励;设立本科生科研项目,由学院方面向学校申请资助研究经费,并对优秀成果进行奖励;努力创造各种条件使学生有机会尽早参与科研,接触学科前沿,推进研究性学习的探索和实践,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8. 建立教学质量保障体系

成立法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负责全院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工作, 促进教学运行与教学质量监控分离,推动教学质量监控和保障工作的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进程。严格实施院领导听课制度,构建教学质量全员监控工作机制,实现评价主体广泛化、评价体系科学化、评价工作日常化、评价过程规范化。

 

 

   云南民族大学法学院

2016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