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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级法学(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发布日期:2024-04-08 浏览:

2023级法学(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辅修  | 2023  | 本科  | 法学院  | 法学  | 60 学分

 

 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

   (一)培养目标

 法学类专业人才培养要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适应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实际需要。以全面依法治国国家战略为引领,服务云南边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的实际需要,培养德才兼备,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熟练的职业技能、合理的知识结构,具备依法执政、科学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高效高质量法律服务能力与创新创业能力,熟悉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复合型、应用型、创新型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  

   (二)培养规格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法学思维和法律实务的基本训练,具有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分析问题、管理事务、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

  1.知识要求

了解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基础知识,牢固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并形成合理的整体性知识结构。

  2.能力要求

具备独立自主地获取和更新本专业相关知识的学习能力;具备将所学的专业理论与知识融会贯通,灵活地综合应用于专业实务之中的基本技能;具备利用创造性思维方法开展科学研究工作和创新创业实践的能力;具备较高的计算机操作能力和外语能力。

  3.素质要求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掌握法学类专业的思维方法和研究方法,具备良好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素养。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健全的职业人格、强烈的法律职业认同感,具有服务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具备健康的心理和体魄。

 学制、学分与学位

  (一)实行学年学分制

  标准学制为2年,学生可在2—3年内完成学业,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考核合格,修读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60学分,符合学位授予标准的学生,授予法学(辅修)学士学位。

  (二)授予学位

  按计划要求完成学业者,并达到学校规定的授予学士学位的其他要求,经学校核准,授予法学(辅修)学士学位,颁发云南民族大学辅修专业学士学位证书(与主修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的除外)。学位授予说明:学生要辅修本专业,必须保证在本科阶段能够修习完(满)规定的公共必修课、军训等社会实践的学分,而且不能有违规违纪而难以获得第一专业毕业证书或学位的不良记录

总学时和学分要求

 

平台

课程模块

修读性质

修读学分

占总学分(%

学科专业类基础课


选修

11

18.33%

专业基础课


必修

39

65.00%

综合实践


必修

10

16.67%

合计



60

100%

核心课程列表

 

课程设置及学时、学分分配表

 

课程模块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总学时

理论学时

实验学时

实践学时

开课学期

是否必修

开课部门

集中

分散

学科专业类基础课

04010008

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辅修)

2

32

32




1

法学院

0401095

法理学(辅修)

3

48

48




1

法学院

0401096

宪法学(辅修)

3

48

48




1

法学院

0401099

中国法制史(辅修)

3

48

48




1

法学院

要求学分: 11

专业基础课

0401097

民法总论(辅修)

3

48

48




1

法学院

0401098

刑法总论(辅修)

3

48

48




1

法学院

0401100

合同法(辅修)

2

32

32




2

法学院

0401101

物权法(辅修)

2

32

32




2

法学院

0401102

刑法分论(辅修)

3

48

48




2

法学院

0401103

刑事诉讼法(辅修)

3

48

48




2

法学院

0401104

民事诉讼法(辅修)

3

48

48




2

法学院

0401105

商法(辅修)

3

48

48




3

法学院

0401106

经济法(辅修)

3

48

48




3

法学院

0401107

知识产权法(辅修)

3

48

48




3

法学院

0401108

国际法(辅修)

3

48

48




3

法学院

0401109

国际经济法(辅修)

3

48

48




3

法学院

0401110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辅修)

3

48

48




2

法学院

0401111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辅修)

2

32

32




3

法学院

要求学分: 39

综合实践

0401114

毕业实习(法学辅修)

4

64




64

4

法学院

0401115

毕业论文(法学辅修)

6

96




96

4

法学院

要求学分: 10

要求学分: 60

备注:表示核心课程,☆表示市场经济与法治类课程,◇表示政府法治与管理类课程,※表示司法实务与法律服务类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