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加司法实务实习和毕业实习实践是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培养的必修环节。
2、实务实习应该到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刑罚执行机关、律师事务所、政府法制部门、企业法务部门等单位进行;实务实习不少于3个月,可集中进行,也可分期进行。
3、为促进研究生的就业,毕业实习实践可采取教学实习、科研实践、生产实践、社会调查等多种方式。
4、导师对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参加实务实习和毕业实习实践的情况应进行督促和检查,各学位点应进行审核,给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并由学院研究生办复核。研究生实习实践(含挂职锻炼)经审核合格,获得相应学分并进入论文答辩环节。
5、此表需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认真填写。
6、本表一式一份,由各研究生办存档备查。
云南民族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