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增加法学理论与实务的沟通与互动,在《刑事诉讼法》即将迎来第四次修改的背景下,6月14日,由云南民族大学法学院主办的“雨花诉讼法学青年论坛”系列活动之“刑事诉讼法再修改专题研讨会”在云南民族大学弘道楼二楼会议室顺利召开。来自西北政法大学、四川大学、西南财经大学、云南大学、昆明医科大学、云南财经大学、云南民族大学等高校的学者共聚一堂,围绕论坛主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研讨。
开幕式由云南民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谢秋凌教授主持。云南民族大学副校长许传坤发表致辞。
许传坤副校长表示,在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开创法治中国建设的新局面下,云南民族大学法学院召集了省内外诉讼法学领域的专家和青年才俊,共同参与并展开刑事诉讼再修改专题研讨会具有十分重要理论和实践意义。作为我国刑事司法领域的基本法律,刑事诉讼法每次修改完善不仅能规范刑事诉讼程序,也体现了我国基本法治理念的演进过程。在法治建设面临继往开来的新局面背景下,开展专题研讨会有助于进一步拓宽师生们的学习研究思路,也是提升法学院学术教育水平、打造优质学术氛围、推动诉讼法学学科内涵发展的重要平台。希望本次研讨会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科学引领下,通过对相关前沿问题的深入研讨交流,发挥法治的引领和保障作用,为刑事诉讼法学学科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支撑和法治保障。
研讨会第一单元主题发言由云南民族大学法学院黄红副教授主持,围绕刑事辩护制度的完善这一主题,与会专家学者进行交流探讨。
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步洋洋教授首先介绍了侦查阶段辩护律师调查取证权存在的问题,指出刑诉法再修改时应当明确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享有调查取证权;其次,从无罪辩护视角下分析疑罪从无的相关问题,认为疑罪从无不应被教条地理解适用,对疑罪的处理应当具有差异性,并提出疑罪从无未得到适用可以作为辩护方提起程序救济的理由;最后对如何围绕证据种类展开差异化的辩护路径进行阐释。
云南民族大学法学院讲师安琪博士围绕我国刑事司法语境下的有效辩护问题进行探讨,她首先介绍了实践中刑事辩护律师的职业现状;其次基于比较法视角对何为“有效辩护”与“无效辩护”进行阐述;随后从无效辩护制度本身的局限性、其与我国律师“法庭协助者”的定位的非适配性两方面对该制度进行本土化适用的反思;最后提出未来可能的改革路径,一是吸收有效辩护理念,二是明确程序制裁性后果,三是推进重点领域的律师不尽职、不尽责行为的惩戒。
研讨会第二单元主题发言由云南民族大学法学院怯帅卫副教授主持,围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完善这一主题,与会专家学者进行交流探讨。
云南大学法学院程龙副教授首先介绍了自诉案件认罪认罚的司法实践现状;随后深入分析了自诉认罪认罚从宽的适用困境与法理错位;最后针对上述问题从认罪认罚和解的基本取向、制度设计与具体的内容几个方面给出对策建议。
昆明医科大学法医学院讲师黄莺博士首先介绍了经过采访调查后得出的关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实务适用现状;其次分析了认罪认罚在侦查、起诉、审查各个阶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接着以实证研究分析认罪认罚与刑期的高低之间的关系;最后对于解决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司法实践中的问题提出建议。
研讨会第三单元主题发言由云南民族大学法学院讲师安琪博士主持,围绕检察权的运行与完善这一主题,与会专家学者进行交流探讨。
云南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张青教授首先对检察机关的法律角色与检察权的司法实践现状进行分析;其次对检察权存在的问题造成问题的原因进行深入分析;最后根据检察权运行中的司法实践问题,为实现检察权的良性发展与运行提出了一系列建议与对策。
四川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潘鑫首先介绍了分享内容的问题意识与研究对象;其次对检察机关内部不起诉决定形成机制的改革前后的变化进行深入分析、阐释了检察机关不起诉决定形成中不同主体承载的功能;最后分享了检察机关不起诉权力激活过程的经验启示。
研讨会第四单元主题发言由云南民族大学法学院郭友旭教授主持,围绕刑事案件涉案财物处置的完善这一主题,与会专家学者进行交流探讨。
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罗维鹏副教授首先以具体的案例引出司法实践中刑事涉案财物处置存在的问题;其次对刑事涉案财物在程序上的难题与核心问题进行了详尽梳理;最后从法律基础条文、参与的主体、调查程序等方面对刑事案件涉案财物处置程序的完善给出建议。
云南财经大学法政学院讲师吴沛泽博士以《刑法》第64条的实体规范为切入,首先从对象范围、用语表述、处置顺序方面介绍了涉案财物的基本适用问题;其次对特殊没收预防效果的实现进行了深入阐释;最后从新型犯罪中的刑事案件涉案财物处置与刑法罪名解释两方面回应了时代要求。
随后,与会学者围绕着刑事司法相关前沿议题展开了自由讨论,并逐一解答了参会同学的提问。
最后,云南民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谢秋凌教授进行闭幕致辞。谢教授首先代表研讨会主办方云南民族大学法学院,衷心感谢各位参会嘉宾的鼎力支持。她表示,希望在未来的学术研究中能与优秀的学者们继续深化交流、互相学习,探索更加多元化的学术交流,打造高校法学学科发展的学术共同体,提炼回应现实需要的法学理论以指导实践,共同为推动刑事诉讼法学科的发展做贡献。
“刑事诉讼法再修改专题研讨会”圆满完成各项议程,顺利闭幕。研讨会对于坚持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提升诉讼法学科的影响力,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刑事诉讼法制提出的新要求具有深远意义。
初审(校):祁佳蓉
复审(校):滕文标
终审(校):婻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