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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文法治讲坛(第三十八期)暨“雨花诉讼法学青年论坛”系列活动丨罗维鹏:孤证的证据分析

发布日期:2024-06-14 浏览:

6月14日晚,博文法治讲坛第三十八期暨“雨花诉讼法学青年论坛”系列活动之“孤证的证据分析”专题学术讲座在云南民族大学雨花校区博雅苑A区301教室开展。本次讲座由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罗维鹏副教授主讲、学院黄红副教授主持,法学院本科生和研究生参加讲座。



在讲座中,罗老师首先对孤证的含义进行界定,介绍了孤证经常出现的四种形式,即只有被告人口供、只有一名证人的证言、只有被害人陈述与只有一个客观证据。对于孤证的界定,罗老师认为,在本质上,孤证仅指证明某一案件事实的证据“只有一个”,孤证只是影响该证据是否可以单独、直接用来证明某一案件事实。



其次,罗老师分别就孤证的证据能力问题与证明力问题进行了详尽分析,认为孤证能否证明案件的某一个事实不能一概而论,而应该对孤证的可靠性放在一个标尺上从类型化的角度整体衡量。

随后,罗老师将孤证分为不可靠的孤证、可靠的孤证、存疑的孤证三种类型,并对每种类型孤证的含义、具体适用规则与适用情形进行了阐释。



讲座最后,罗老师回答了同学们的疑问。针对同学们提出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理论与实践的衔接”和“具体案件中孤证的适用”等问题,罗老师结合司法实践进行了解答。通过本次讲座,同学们对孤证证据的法学理论与运用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对新时代诉讼法学术前沿方向有了更清晰的认识。

  初审(校):祁佳蓉

                    复审(校):滕文标

                    终审(校):婻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