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定点帮扶和对口支援工作任务和要求,助力彝良县海子镇乡村振兴,充分发挥法学院在基层社会治理、矛盾纠纷化解中的专业优势,我院在海子镇建立社会实践基地,协助海子镇开展乡村振兴普法强基、法治宣传等工作。
4月10日,学校党委书记阮朝奇、党委副书记刘清江一行至彝良县开展定点帮扶工作调研,并在海子镇举行法学院社会实践基地揭牌仪式。
仪式由海子镇镇长陈廷俊主持。
校党委副书记刘清江讲话指出,随着百姓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和法律意识的觉醒,对法律的需求日益增多,云南民大法学院在法治教育宣传、矛盾纠纷调解、法律咨询服务等方面具有专业优势。在彝良县海子镇挂牌社会实践基地不仅有助于发挥专业优势,锻炼学生实践能力,深刻认识和理解最真实的基层社会,而且有助于实现高校服务社会、服务国家乡村振兴战略的功能,学校将为海子镇的和谐稳定、法治理念普及、美丽乡村建设贡献力量。
在各位领导的见证下,我院党委书记杨光明和彝良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周小芳共同为法学院社会实践基地揭牌。
仪式结束后,杨光明书记代表学院党政领导班子至海子镇海子社区看望并亲切慰问我院驻村干部国海波,为其送去学院的关心关爱。
初审(校):祁佳蓉
复审(校):余艺、朱志云
终审(校):婻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