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校地合作,拓宽就业渠道,共同推动法治人才培养和事业发展,4月8日,云南民族大学、昆明市呈贡区司法局联合开展校地合作交流座谈会。
呈贡区司法局、吴家营街道办、云南民族大学法学院、经济学院主要负责人和教师代表参与座谈。
会上,云南民族大学许传坤副校长与呈贡区司法局局长尹建华签署校地合作协议。云南民族大学在昆明市呈贡区司法局挂牌“云南民族大学法学院实习实训基地”,双方将在人才培养、普法宣传、社区矫正、专业共建、社区发展、课题调研、成果转化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
座谈会上,呈贡区司法局局长尹建华表示,区司法局旨在将地方有需求、企业有平台、学校有人才等方面有效结合,创新普法宣传,让更多学生深入社区和基层,强化社会实践。
许传坤副校长强调,校地合作是新的起点,将有效提升学生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就业创业,推动法学教育的创新,推动产学研一体化发展。
此次座谈,是校地合作的新篇章,充分发挥云南民族大学法治人才教育培养优势,拓展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心理辅导)、普法宣传等工作,为云南民族大学师生拓展教育教学实习实训基地,共同打造校地合作新标杆,推动呈贡区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
初审(校):祁佳蓉
复审(校):余艺、朱志云
终审(校):婻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