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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

发布日期:2023-04-06 浏览:

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

 

一、调剂基本要求

调剂基本要求包含对考试方式、初试成绩、报考专业、考试科目等的规定,拟申请调剂的考生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一)考试方式必须是全国统一考试。

(二)必须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即考生必须符合《云南民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拟申请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和备注栏中的有关要求。

(三)初试成绩必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B类地区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四)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原则上一志愿报考专业与申请调入专业应在同一个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即专业代码前4位0301

(五)考试科目要求

1.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一志愿专业无统考科目的,不得申请调入有统考科目的相关专业;一志愿专业有自命题科目的,应与申请调入专业自命题科目相同或相近。我校各专业考试科目可查看《云南民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调入专业考试科目数应与调出专业考试科目数一致。即:考试科目为3科的考生只能调入考试科目为3科的专业,考试科目为4科的考生只能调入考试科目为4科的专业。

3.考英语(一)(科目代码201)考生可调入考英语二(科目代码204)专业,反之不行。

(六)申请调剂考生必须为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调剂。

(七)我仅接受初试外语科目为英语一(科目代码201)或英语二(科目代码204)的考生,不接收外国语考试科目为非英语考生的申请调剂。

(八)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学位”的考生不得调剂到“学术型专业”。(报考专业代码第3位为“5”和“6”的专业即为“专业学位”)

(九)我校内部调剂的初试成绩必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B类地区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必须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填报志愿。

(十)调剂考生申请调剂我校的,即使收到我校不同专业(或方向)的复试通知,也只可确定参加一个专业(或方向)复试,否则不予录取。

(十一)我校仅接受一志愿报考非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

 

二、调剂程序

(一)学院根据学科需要以及招生计划等情况,在学校调剂要求的基础上制定相关的调剂要求,并成立调剂考生选拔小组。

(二)学院调剂申请开放时间为4月7日9:00后。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后,所有申请调剂的考生(包括校外调剂、校内跨院系调剂及院内调剂)请及时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志愿。

我院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考生因个人原因需要解锁调剂志愿的,可以联系我校申请解锁,并由本人在研招网调剂系统确认。

   (三)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单科成绩、本科所学专业、学术及科研素养或成果以及其它能反映考生综合素质情况等因素进行审核筛选,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并发出复试通知。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请留意短信提示,最长不超过12小时)内进行回复,不及时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复试资格。

   (四)在研招网申请调剂并已接收复试通知考生,请根据学院的具体通知要求参加复试。各调剂专业的综合成绩计算方式、复试办法以及录取办法等,按照《云南民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执行,考生须认真阅读相关通知,熟悉了解政策。

(五)经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我院将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调剂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请留意短信提示,最长不超过12小时)进行确认,不按时接受通知的,我校将取消其待录取资格,递补录取其他考生。

 

三、接收调剂专业

  学院根据2023年硕士研究生各专业招生人数,确定以下专业可

对外接收考生调剂:

 

序号

专业名称

学习方式

专业性质

调剂人数

其他要求

1

法学理论

全日制

学术型

2

限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

经济法学

全日制

学术型

1

限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全日制

学术型

2

限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

廉政法学

全日制

学术型

3

限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在申请调剂前,应充分阅读、了解学校和学院的调剂公告(含各调剂专业的综合成绩计算方式、复试办法以及录取办法等),了解相关专业不同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在招生、培养、奖助、就业等方面的政策区别,慎重填报调剂志愿,以免造成不符合我校调剂条件而误填报我院,耽误调剂时间。

(二)调剂考生除需满足我校调剂基本要求以外,还应仔细核对是否符合调剂专业的报考条件,且保证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对不符合我校调剂条件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复试资格,即使已接受我院发送的复试通知,我校也有权取消其复试资格。若因不符合我校调剂要求或弄虚作假而造成无法复试或者无法通过上级招考部门录取检查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和安排。其他政策以《云南民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办法》为准。

五、学院招生工作联系电话及地址

电话:0871-65911972

电子信箱:59033913@qq.com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月华街法学博文院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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