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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申请和首贷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5-31 浏览: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18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申请和首贷申请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续贷申请

(一)申请对象

再次申请贷款的学生

(二)申请时间及流程

1.续贷申请时间:即日起至7月20日截止。

2.续贷申请具体程序为: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www.csls.cdb.com.cn)”→在“贷款申请”栏填写并提交续贷申请,之后,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线对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于暑假期间到生源地县(市、区)教育局资助中心申请办理续贷款。

二、首贷申请

(一)申请对象

初次申请贷款的学生

(二)申请时间及流程

1.办理时间为暑假期间,具体可向当地教育局咨询。

2.首贷申请的具体程序为: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www.csls.cdb.com.cn)”→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出贷款申请,导出并打印《申请表》→持《申请表》前往乡镇(街道)民政部门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上仅需一个认定单位出具认定意见并加盖公章)→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申贷手续。

三、注意事项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学生向户籍所在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国家助学贷款,合同为一年一签订,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

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必备程序,各学院要充分重视并认真落实。

 

 

 

               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