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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管理处简介

发布日期:2022-04-08 编辑: 浏览:

国有资产管理处简介

国有资产管理处牵头负责全校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 招标等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建立健全学校国有资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机制,并组织 实施和监督检查。定期培训学校各部门固定资产管理人员,指导各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发挥综合协调作用,督促学校各部门建立、健全固定资产使用管理制度。

(二)负责督促各学院、部门认真执行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管理、使用好学院、部门所属和归口管理的各类固定资产。

(三)负责学校固定资产建账、验收、入库、清查、使用效益评估、调剂、搬迁、报废、处置等日常管理工作。

(四)负责审核、调查学校各类固定资产的现状和变动情况,并代表学校监管、评估各类经营性固定资产的运行及保值增值情况。

(五)负责组织清产核资、产权界定、产权变动、资产评估、统计报告等基础性资产管理工作。

(六)负责依法对学校的对外投资、国有资产出租出借、产权转让、拟开办经营开发项目等事项进行前期论证、评估及学校决策后的报批,并代表学校依法履行投资者的监管职能。

(七)负责学校无形资产的产权保护和利益保障工作。

(八)依法接受和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国有资产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

(九)负责全校房产的管理、调配及国家不动产政策的宣传、落实工作。

(十)负责政府采购招标中心工作。

(十一)负责学校驾驶培训中心及国际交流中心管理工作。

(十二)完成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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