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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处党支部开展 2017年党员民主评议工作

发布日期:2018-01-18 编辑: 浏览:

资产管理处党支部开展

2017年党员民主评议工作

根据学校《中共云南民族大学委员会2017年党员民主评议实施方案》及《关于召开 2017 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机关党发〔2018〕2 号)文件精神和要求,资产管理处党支部高度重视,将评议工作纳入党支部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学习动员,严格按照民主评议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方法步骤落实相关工作,于2018年1月18日召开了支部2017年度党员民主评议会,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现将民主评议工作总结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紧紧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提升基层党组织能力,查找纠正“四风”突出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来进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客观公正的原则,尊重党员的权利,让广大党员充分发表意见,既不降低标准,又不搞上纲上线。对不合格党员的处置要严肃认真,对开展工作不力的党支部要限期整改。

二、学习教育与动员部署

11月24日-11月29日,部门安排部署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十九大报告、新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文件材料,同时对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三、交心谈心与自我总结

11月30日-12月3日,党支部班子成员之间、党员之间开展交心谈心活动。在此基础上,根据评议内容,对照党员标准,总结个人自2017年以来在工作、学习和生活等方面的情况,特别要总结个人在学校改革发展中发挥作用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写好个人自评的书面材料,填写《云南民族大学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附件)。

四、民主评议

2018年1月18日,资产管理处党支部在弘道楼A区514会议室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党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支部采取党员群众座谈会、个别了解等适当的方式,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在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同时,党支部负责人要向党员大会报告支部工作。开展的民主评议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人员包括资产管理处党支部所属党员,许昆同志因病请假,其本人的书面材料提交大会,并由王倩同志代为报告。

会议议程:

1.党支部书记颜明作大会动员。

2.支部班子成员颜明带头开展个人自评,摆出政治、纪律、品德、作风 4 个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我批评、作出自我评价。支部党员许昆、王倩、巴桑卓嘎、李亚云依次逐一开展自评。

3.支部党员个人自评后,其他党员对自评党员进行评议。

4.发放测评表,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 种等次,对党员进行投票测评。

5.党支部书记通报支部班子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组织全体党员对支部班子的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

6.党支部书记对大会情况作总结。

五、组织考评

资产管理处党支部根据党员自评、党内互评和党外群众的意见等情况进行实事求是的综合分析,形成评议意见,转告本人,并向支部大会报告。

六、材料上报

党员民主评议工作完成后,按照通知要求,资产管理处党支部形成支部上报材料,报相关部门。

   资产管理处党支部

                             2018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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