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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实盘亏、待报废资产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3-21 编辑: 浏览:

各学院、各部门:

云南民族大学2016年度资产清查工作第一阶段资产清查数据已上报,上报数据后,仍有部分资产的状态需要各学院、各部门资产清查管理员进行核实,为了快速有效推进资产清查工作,请各学院、各部门配合进行后续的资产核查。

核实表包括两个部分,盘亏核实表和提前待报废申请核实表。其中盘亏核实表需要核实的学院、部门有:科技处、人文学院、外国语学院、校团委、职业技术学院;

提前待报废申请核实表需要核实的学院、部门有:人事处、人文学院、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体育学院、图书馆、研究生院 预科教育学院、哲学与政治学院、职业技术学院。

请以上相关学院、部门根据核实表的数据,确认是否属实,并进一步说明盘亏及报废原因,形成资产清查报告。资产清查报告可参照《2016年资产清查工作手册》(第27-28页)的格式要求。

请以上涉及学院、部门于本周五(1014日)1200前将纸质的资产清查报告交于资产管理处(弘道楼A510),报告需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特此通知



云南民族大学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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