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云南民族大学2016年度资产清查工作第一阶段资产清查数据已上报,并于上周提交部分学院相关说明,但仍有部分资产的状态需要学院、部门资产清查管理员进行再核实,并按照相关格式标准提交情况说明。此次需要提交的情况说明包括两个部分,盘亏核实情况说明和提前待报废申请情况说明。旨在确认存在盘亏及提前待报废的事实,并对需要盘亏或待报废的资产进行说明,以保证后期正式报废和盘亏的顺利进行。
盘亏核实表需要核实的学院、部门有:科技处、人文学院、外国语学院、校团委、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后勤保障管理处、后勤服务产业有限公司、教务处。
提前待报废申请核实表需要核实的学院、部门有:人事处、人文学院、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体育学院、图书馆、研究生院、预科教育学院、哲学与政治学院、职业技术学院、保卫处、财务处、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学生处-学生宿舍管理中心、电气信息工程学院、法学院、管理学院-会计学院、对外合作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后勤保障管理处、后勤服务产业有限公司、化学与环境学院、基建处、教务处、教育学院、经济学院。
部分学院、部门于上周已提交相关说明,但存在与财政厅要求格式不符,部分表达情况不充分、两份说明合并等问题,需重新按这次下发的格式再进行填报。请以上涉及到的所有学院、部门根据附件盘亏和提前待报废的数据,进一步说明盘亏及提前待报废的原因,形成盘亏说明及提前待报废说明。于下周二(10月25日)12: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资产清查群(群号480974070)进行预审,预审通过后自行打印纸质版,第一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交于资产管理处(弘道楼A510或A512)。
材料提交要求:
1. 所有的报告需要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纸质版报告需单面打印;
2. 需要提交两个情况说明的部门或学院,请勿合并填写。
特此通知
云南民族大学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