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信息化建设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巡视整改工作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学校信息化建设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活动,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就加强信息化建设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政策规定
学校各学院、部门凡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服务,需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须严格执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8〕18号文件)相关规定。各学院、各部门要及时组织传达文件精神,加强单一来源采购管理规定的学习和贯彻落实,准确把握各环节工作程序和要求,确保强化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实施的合法性、合规性。
二、加强立项论证管理
建立健全信息化建设项目立项论证和集中会审机制,针对信息化建设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申购部门在立项阶段需对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供应商的唯一性和采购价格的合理性等内容进行论述和说明,由信息与网络中心组织技术专家论证和相关职能部门会审。立项论证和会审通过后,按学校规定程序提请相关会议审定立项。
三、明确采购主体责任
申购部门要切实履行信息化建设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的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完成各环节工作。对准予立项的信息化建设项目,由申购部门进一步按要求组织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并向国有资产管理处提交《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论证专家资格审查表》、《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等相关材料。申购部门负责对参与论证的专家资格严格把关,确保所形成的论证报告真实、合法、合规,论证理由详实充分,证据材料真实可查。
四、加强项目过程管理
国有资产管理处加强对单一来源采购管理政策制度的宣传解释,积极指导和帮助各申购部门依法依规按程序实施采购工作,强化“关口”意识,严格审核把关,开展业务监督和检查。信息与网络中心加强对信息化建设项目规划立项、组织实施和验收管理等环节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认真落实信息化建设项目监理制度,按照《云南民族大学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云民大规〔2021〕1号文件)规定,对采购预算金额达到一定标准或根据实际情况有必要的项目委托第三方实施全程监理。申购部门要加强对成交供应商履约责任落实的监督,严格按项目实施计划开展建设工作,确保建设目标的实现。
五、落实廉政风险防控
严格落实《中共云南民族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实行项目报备制和廉政承诺制的通知》要求,申购部门在信息化建设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启动前需向纪委报备,并由部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等责任人签署《廉政承诺书》,成交供应商正式签署合同时一并签署《项目中标人廉政承诺书》,明确廉政风险防控责任。招标投标监督办公室和纪委办公室强化对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申购部门及相关部门无条件接受并配合。
附件:《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2018〕18号文件)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