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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民族大学化学与环境学院 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二次调剂公告

发布日期:2025-04-16 编辑:hxyhjxy1 浏览:


一、学院简介

云南民族大学化学与环境学院前身为云南民族学院1978年成立的数理系,下设数学、物理和化学教研室。1985年8月成立化学系,并招收“化学”专业本科学生。2002年云南民族学院更名为云南民族大学,化学系更名为化学与生物技术学院。2014年,在化学与生物技术学院基础上,成立化学与环境学院、民族医药学院和云南民族大学-香港浸会大学传统天然药物研发联合实验室。化学与环境学院自成立以来,便承载着培养化学与环境专业人才的使命。

历经多年发展,现有化学、应用化学、环境科学3个本科专业。1个化学一级学科博士点,2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和2个专业学位硕士点。化学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下设5个硕士专业(无机化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物理化学、高分子化学与物理),环境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设有环境科学和环境工程2个专业,专业硕士点分别为材料与化工和资源与环境。化学学科是云南省“十二五”优势特色重点建设学科和A类高原学科, 2023年进入 ESI 全球排名前 1%。化学专业为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应用化学为省级一流本科专业。

二、接收调剂的专业及名额

(一)学术型硕士

1.专业代码及名称:083001环境科学

拟调剂名额:5人

(二)专业型硕士

1.专业代码及名称:085600材料与化工

拟调剂名额:15人

2.专业代码及名称:085700资源与环境

拟调剂名额:7人

三、调剂要求

(一)申请调剂的考生考试方式应是全国统考。

(二)申请调入学科专业必须满足该学科专业的报考条件,包括《云南民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该学科专业备注栏中的要求。

(三)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学科专业B类地区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四)申请调入学科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学科专业代码前4位一致。

(五)申请考生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其中统考科目除以下情况外必须相同:

1.考数学(一)(科目代码301)考生可调入考数学(二)(科目代码302)、数学(三)(科目代码303),考数学(二)(科目代码302)考生可调入考数学(三)(科目代码303),考自命题数学(科目代码601-609)考生可调入考自命题数学专业,反之不行。

注:未统考数学或自命题数学(科目代码601-609)的考生不得申请调入我校初试科目含数学的专业。

2.考英语(一)(科目代码201)考生可调入考英语(二)(科目代码204)专业,反之不行。

3. 我院仅接受统考外语科目为英语的考生,不接受其他语种考生,初试外语科目为英语(一)(科目代码201)或英语(二)(科目代码204)。

(六)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须在复试中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

(七)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学位”的考生不得调剂到“学术型专业”。(报考专业代码第3位为“5”和“6”的专业即为“专业学位”)

(八)第一志愿报考化学与环境学院申请调剂院内其他专业的考生也必须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申请,否则申请无效。

(九)我校仅接受一志愿报考非专项计划的普通考生申请调剂。

(十)此前已报名我院调剂,但未被我院通知复试的考生,如果还想申请我院相关专业的调剂,仍须再次通过调剂系统提交申请。

(十一)学院二次调剂考生资格审核QQ群号为787348040,调剂考生可加入此群。

四、调剂流程

(一)系统开通:调剂系统开放时间为2025年4月16日15时00分—4月17日12时00分。

(二)考生申请:考生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系统锁定考生志愿时间为12小时。

(三)资格审核学院对申请调剂的考生进行资格初审,综合初试成绩、专业背景、科研能力等因素确定复试资格审核名单并公布在学院网站。通过复试资格审核的考生,方参加复试

请各位考生查询化学与环境学院网站公布的进入复试资格审核考生名单按类提交复试资格审核相关材料供学院审核复试资格使用。

生应对个人身份信息、提交材料真实性予以保证。在复试、录取审查过程中,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相应资格,并通报所在学校或单位。

(四)复试通知:学院按不低于1:1.2的差额比例确定进入复试资格审核考生名单,并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在6小时内确认,逾期视为放弃。

五、复试安排
(一)复试时间:2025年4月21日(复试形式为线下复试)。

(二)复试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月华街2929号云南民族大学广靖院D区。
(三)复试内容: 

1.综合面试(含专业课复试及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占比100%);

2.复试成绩计算:复试总分=专业课复试平均分×80%+外语复试平均分×20%。

3.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百分制)×60% +复试成绩×40%。

六、录取规则

我院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各专业调剂名额、考生初试、复试成绩、综合成绩、思想品德考核情况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若综合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有考生放弃录取资格,依次递补。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信息公开

进入复试资格审核考生名单及拟录取名单将在我院网站进行公示,请考生及时查看相关信息。


八、调剂咨询及监督申诉渠道


学院招生工作咨询电话:0871-65913043

监督申诉电话:0871-65910017

考生对结果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实名申诉。

九、其他注意事项

(一)体检

考生须在复试一周内向学院提交二甲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未按规定时间提交体检报告以及未达到体检要求的考生,学校可按规定取消其待录取资格。

(二)缴纳复试费

考生需在参加复试前按照要求缴纳复试费,未缴费者不得参加复试;已缴费者如因本人原因未能参加复试,不予退费。缴费金额及缴费办法另行通知。

(三)我校所有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信息均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云南民族大学研究生院公布的为准,我校未授权任何社会机构、个人及网站发布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信息。敬请各位考生通过以上渠道查询各类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十、本公告由云南民族大学化学与环境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云南民族大学化学与环境学院

                                         2025年4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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