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学院)2026届推免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务处〔2025〕266号文件《关于公布〈云南民族大学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方案〉的通知》,为切实做好我院2026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称推免生)的推荐工作,特制定此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推免工作小组
组长:屈睿、熊云飚
副组长:李子成(常务)、杨芳(纪委)、廖乐焕、傅巾洁
成员:陶敏阳、樊爱霞、刘璐、周晓惠、任英、朱冬青、李安琪、段淑芬、谷晓琳(教学办负责组织流程)、马旋(学工办开展诚信教育和纪律教育)、陶虹材(院团委辅助审核学生干部荣誉及志愿服务加分项)
秘书:王奕雪,秘书处设于学院教学办(广智院D区310)。
(二)成立专家审核小组
组长:李子成
专家审核成员库备选成员:潘海岚、陶敏阳、樊爱霞、杨虹、何翠香、罗云芳、周晓惠、张筱、任英、张魏、朱冬青、汤瑞丰、罗廷锦、段淑芬等
成员说明:具体派出审核专家人数及分组情况由最终报名学生人数确定。审核小组成员由不少于5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教师担任。若报名学生人数较多需分组,分组原则需遵循同一专业的学生在同一组内,每组设一位审核小组长。
纪委监督:杨芳、刘蓓
二、名额分配原则
学校按2026届毕业生人数、专业录取批次及相关专业奖励等原则分配至我院推免名额为24个,其中23个名额为按照毕业生人数系数折算名额;另有1个名额为非通用语言复合型人才名额,仅针对经济与金融专业,即经济与金融在正常参与人数系数折算外,还有1个服务国家战略的非通用语言复合型人才名额,该名额为学校奖励名额。根据学校推免名额分配原则,一本录取批次在人数核算时乘以1.3系数,折算出各专业人数。再按照各专业折算人数在总人数中的占比进行名额分配,本届分配名额按四舍五入结果分配。参考学校分配原则,学院在下一届分配名额时考虑本届分配名额的剩余系数。
三、各专业分配指标
根据上述名额分配原则,我院各专业具体分配名额如表1所示。
表1 2026届推免生名额分配
四、推荐条件
推免生报名条件需严格符合教务处〔2025〕266号文件《关于公布〈云南民族大学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方案〉的通知》中的条件,具体如下: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好;勤学敬业,富有上进心和团结合作精神;身心健康,符合报考研究生的体检标准。
(二)国家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我院本科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经学院初审,预期在专业学制年限内能够正常毕业。
(三)诚实守信,品行优良,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四)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专业基础扎实,成绩优秀,单科成绩合格,且学习成绩在本专业同年级同学中名列前30%,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7 以上(含2.7)。
(五)有较高的外语应用水平和能力,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须达到 425分以上(含425分)。
(六)达到上述条件者,根据最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推荐。推免生最终成绩构成为:学习成绩占70%,综合测评成绩占30%。
五、推荐程序
(一)第一阶段
8月11日—15日,学院制定推免工作实施细则报教务处(课程教师学生中心)教务中心审核。
(二)第二阶段
8月16日—20日,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经教务处审核同意后,在学院网站和宣传栏等渠道公示5个工作日。并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进行院系推免条件设置。
(三)第三阶段
8月21日—31日学院进行动员,教学办公布成绩符合条件的学生成绩排名。学工办对学生开展诚信教育及纪律教育。学生线上申请(除在教务系统申请外,需发送电子版支撑材料至指定邮箱,具体提交事宜根据工作进度另行于qq群通知),电子版材料与后续提交纸质版材料保持一致。
8月31日审核小组对电子版材料进行初审。
9月1日—5日,学生提交纸质材料至广智院D区310。包括:
1、《云南民族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
2、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报告单。
3、《2026届经管学院报名推免生评分表》以及获奖情况、学术论文、研究成果等支撑材料(提供证书、成果复印件,另附获奖明细表、学术论文及研究成果明细表)。注意所获优秀学生干部荣誉及志愿服务项得分需团委书记签字确认方能提交至教学办。
4、三年来所有课程学习成绩。
5、学生身份证复印件。
6、入学以来无违纪违规证明。辅导员老师签字确认。
7、诚信承诺书。本人手写签字按手印。
学生所有成果只能为本科期间获得。各加分项成果均需提供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按加分顺序依次摆放(原件一套,复印件一套,两套排序一致)。原件于现场审核结束后返还。
(四)第四阶段
9月6日—10日学院组织开展综合测评现场认定审核工作,除审核组审核专家外的任何人员不得参与现场认定审核工作。其中学生干部等荣誉及志愿服务加分项由院团委提前预审,供审核专家参考。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等加分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审核专家就学生加分项成果开展答辩,答辩过程不单独计分,仅为审核加分项真实性。审核过程全程录像,每位审核专家和学生均须入镜,现场审核有疑问的加分项,在录像镜头内现场更正确认。审核结束,各审核组成员和学生本人在《2026届经管学院报名推免生评分表》上签字确认。审核结束后由各审核组长将评分表及相关材料返回教学办,教学办统计得分及排名,学院公示,上报推免名单等相关材料至教务处。
(五)第五阶段
学校预计9月中旬召开推免工作会,审定并公示推免生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六)第六阶段
完成学校推免相关工作后,学校向招生考试院报送本次推免工作的报告及材料。
六、综合测评量化加分项
(一)推免最终成绩构成
推免最终成绩=学习成绩(加权平均分)*70%+综合测评成绩*30%
(二)综合测评成绩构成说明
综合测评成绩占总成绩的30%,根据学校文件及精神,主要考查学生科研创新成果、学科竞赛成果、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英语六级、计算机等级证书、参加入伍服兵役等因素作为加分指标,具体加分构成及细则如表2所示。特别注意科研创新成果及学科竞赛成果中成员排名以实际论文及证书排名为准,成员间不得互相转让分数。
表2 综合测评成绩构成
模块 | 分项 | 分值 | 得分 | 备注 |
突出成绩及荣誉等 | 科研创新成果 | 20 | | 1、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以独作或第一作者发表与推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20分/篇,累计加分。以实际发表为准,录用通知不计分。 2、获国家专利:20分/项;实用新型专利:15分/项;外观设计专利:10分/项。以获得发明专利证书为准。 专利有多位参与者的,取排名1、2、3位,分别按得分的0.7、0.2、0.1计分。只有1、2位的,分别按得分的0.7、0.3计分。 只有1位的,全额计分。 |
学科竞赛成果 (只计学校认可的学科竞赛, 以最终教务处发布的 《2025年度学科竞赛榜单一览表》为准)) | 国家级(A类):20 | | 国家级(A类)一等奖20分/项,二等奖15分/项,三等奖10 分/项,累计加分。 同一项目按最高级别获奖加分。项目有多位参与人的,主持人按排名第1位计分。 共2位参与人的,排名1、2位分别按得分的0.7、0.3计分。共3位参与人的,排名1、2、3位分别按得分的0.7、0.2、0.1计分。 超出3位参与人的,排名1、2、3位分别按得分的0.6、0.2、0.1计分,排名第3位之后的学生平均共分0.1。 |
省级(B类):10 | | 省级(B类)一等奖10分/项,二等奖8分/项,三等奖5分/项,累计加分。 同一项目按最高级别获奖加分。项目有多位参与人的,主持人按排名第1位计分。 共2位参与人的,排名1、2位分别按得分的0.7、0.3计分。共3位参与人的,排名1、2、3位分别按得分的0.7、0.2、0.1计分。 超出3位参与人的,排名1、2、3位分别按得分的0.6、0.2、0.1计分,排名第3位之后的学生平均共分0.1。 |
获三好学生(或五好学生)荣誉称号 | 20 | | 省级按20分/项计,校级按10分/项计;同类别同年度不叠加,取最高级加分。 三好学生和五好学生同等计分。 |
获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部称号 | 15 | | 国家级按15分/项计,省级按10分/项计,校级按5分/项计; 同类别同年度不叠加,取最高级加分。该项得分由院团委核验。 |
入伍服兵役 | 10 | | 本科阶段完成入伍服兵役 |
等级证书 | 英语六级 | 30 | | 大学英语六级成绩达425分以上(含425分) |
计算机等级证书 | 25 | | 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计20分,三级及以上计25分,取最高级加分。 |
从业资格证书 | 15 | | 获得专业相关从业资格证书,计15分。限1项,15分封顶。 |
志愿服务 | 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情况 | 10 | | 以“到梦空间”劳动学时及计分规则为准核算,32学时计6分,54学时计10分。 不满10分的同学,若有参加省级及以上志愿服务或国际组织实习的(以政府公章为准),参加1次计1分,封顶10分。 该项得分由院团委核验。 |
综合测评成绩累计总分: (此处得分为审核组长填写) | 1、 总分不封顶,累计加分,以报名者中最高得分数为满分计。最高分系数为1,其余同学分数按比例折算。 如A同学综合测评成绩部分获得最高得分110分,B同学95分,则A同学此部分折算得分为100分,B同学此部分折算得分为86.36分,即(95/110)*100。 2、 所有成果只能为本科期间获得。各加分项成果均需提供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按加分顺序依次摆放(原件一套,复印件一套,两套排序一致)。 复印件加装目录、标注页码,第1页为加分项目录,目录如:1. XX年中国国际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国家级A类一等奖,排名1,xx分……xx页。 |
综合测评成绩最终折算百分制 得分: |
七、咨询方式
学院教学办:广智院D区310,0871-65914366;联系qq:王老师574114857。学院设有2022级全体学生qq群,可于群内联系老师咨询。
八、申诉程序及回避制度
我院推免工作全程秉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学院纪委对推免工作进行全程监督。过程中有异议或疑问的可向学院纪委反映,纪委联系人杨老师0871-65913179,纪委办公室设于广智院D区213。
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工作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取消其推免资格。
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学院)
2025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