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26日,中共中央印发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党中央在十八大之后对《条例》的第二次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基础性法规。修订条例,是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适应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对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律建设再部署、再动员。
2018年9月18日上午,纪委办党支部在弘道楼A-1207开展了一次以“用更加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为主题的党日学习活动。此次学习活动,由李毅同志对照新老《条例》,深入剖析了此次修订的重大意义和内涵:
新修订的《条例》总结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实现制度与时俱进。着力提高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和针对性,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纪法分开,使全面从严治党的思路举措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

李毅同志提醒我们要准确把握条例总则修订的着力点。一是明确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的纪律建设的指导思想;二是突出强调“两个维护”。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三是强调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四是将实践中普遍运用的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充实进来;五是突出执纪审查重点;六是充实完善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的处理方式;七是与监察法规定的职务犯罪情形相衔接,完善纪法衔接条款。
通过此次主题党日学习活动,全体支部党员深受触动,纷纷表示作为纪检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把握中央此次修订的重大意义。把《条例》学好,用好,不仅要把《条例》作为自己工作的行动准则,也要作为纪检工作的戒尺、利剑,确实把纪检工作落到实处,把监督工作落到实处。维护好党员干部,特别是一名纪检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

活动由支部书记陈林主持,李毅同志组织学习,全体支部党员参加了活动,王军、杨镇宇、李娴列席了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