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统筹组织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普通话水平测试、大学英语四六级等国家级考试、国家汉字应用水平测试及教育厅组织的其它考试。
二、组织安排学校的课程考试。
三、统筹、组织、协调、管理和安排各级各类社会考试。起草各项考试工作管理规定及相关公文等,并参与组织实施。
四、协助招生科完成上级部门授权的由学校组织或协办的招生考试。
五、完成云南省语言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相关工作。
六、完成学校和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