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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下学期 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2-28 点击量:

各学院:

为增强学生创新意识,提高学生实践动手能力,根据学校安排,2021-2022学年下学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申报工作已正式启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校在校本科生。

二、申报条件

(一)所取得的成果必须为在校期间取得的符合申报条件的成果。

(二)兑换的课程类型必须为素养教育课或大学英语等相关公共课,其他课程类型不得兑换。

(三)国家职业资格技能证书兑换的,职业资格种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附件1)为标准,目录范围以外的不予认定。

(四)需要使用英语四六级证书兑换大学英语公共课且已经选了需要兑换的大学英语公共课的同学,请务必在本周内(3月4日13:00以前)退选该门课程,如未按时退选课程的,兑换的成绩按照重修录入。

(五)同一成果类型只能兑换一次,兑换学分上限为4学分,已认定过4个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的不再进行申报。

三、申报程序

本次申报采用网络申报。统一在教务系统内(新版教务系统:http://jwweb.ymu.edu.cn/home)进行。

(一)学生申报

学生在教务系统“培养方案”—“学分认定”模块进行申报。系统申报时请注意:课程模块类型可不选,课程请选择对应课程。系统申报结束后将成果证明材料(驾照、四六级证书、竞赛获奖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成果证明材料)原件交所在学院审核,复印件交学院。

学生系统申报日期:2022年2月28日—2022年3月31日。

(二)学院初审

学生申报截止后,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在“毕业审核”—“非课程类成果”审核模块进行审核。

(三)学校审核

学校审定后进行学分认定。

请各学院按照《云南民族大学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申报与认定操作手册》(附件2)组织学生积极参与申报。

凡学生提供的证明材料经认定为不真实的取消申报资格,请各学院在系统审核的基础上严格审核学生的成果原件并收集学生成果复印件材料一式一份并加盖公章,于2022年4月11日前统一提交至教务处(课程教师学生中心)格致楼A区910办公室。

创新创业实践学分以学院为单位每学期集中申报一次,逾期未申报的统一集中到下学期第一个月申报。

联系人:起玉萍;联系电话:65918879。

附件:1.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2.云南民族大学学分认定申请审核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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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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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云南民族大学学分认定申请审核操作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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