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引导学生加强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增强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对可能无法顺利完成学业的学生予以警示,并采取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帮助学生完成学业。根据《云南民族大学学生学业警示办法》(云民大规﹝2021﹞22号)相关规定,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预警对象
2019、2020、2021级在校本科学生。开展2021-2022学年下学期学业修读情况开展学业警示,达到预警标准学生将受到学业警示,学生休学、保留学籍不在学业警示范围内。
二、预警标准
各学院依据本科学生修业的有关规定和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有关要求开展学业警示工作,重点是有下列情形的学生:
(一)一个学期所选课程总学分低于应修学分1/2者;
(二)一个学期所学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低于1.7(含)者;
(三)一个学期旷课累计达到10学时者;
(四)每学期课程考核不合格超过3(含)门者;
(五)非特殊原因,每学期缓考课程,公共必修课超过1(含)门,其他课程超过3(含)门者;
(六)擅自缺考者;
(七)未请假或未经批准连续3天不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者;
(八)学院认为其它可能影响学业完成的情形。
三、预警流程
各学院开展学业预警工作要采取教务管理系统审核为主、人工审核为辅的方式同步进行。
(一)加强政策宣传
各学院要积极宣传《云南民族大学学生学业警示办法》,针对办法中预警情形、警示类别、工作程序和帮扶措施等工作要做详细的解读。同时要督促学生及时掌握学习状况和学业完成情况,进一步加强学业管理。
(二)导出预警名单
各学院根据教务管理系统中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导出拟预警学生名单,学院根据拟预警名单核实具体原因,确认最终的学业警示名单(附件2),于2022年10月22日前将电子版《云南民族大学本科生学业警示处理结果汇总表》发送至教务处(课程教师学生中心)教务中心端口,纸质版经学院分管教学领导签字盖章报教务中心(格致楼A908)备案。
(三)警示通知
各学院于2022年10月25日-31日期间,根据警示名单下达学业警示通知书一式三份,一份由学院留存,一份送达学生本人,一份送达学生家长。
(四)学业帮扶
各学院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教务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班主任成立学院帮扶小组,密切配合、分工负责,及时掌握被警示学生的学习状况和学业完成情况。要根据学生受警示情况,一人一策,给出适切的建议方案,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征得家长的配合,家校合作共同促进学生学业状况改善,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五)总结帮扶工作成效
期末考试结束后,各学院要分析2021-2022下学期帮扶工作成效,总结帮扶经验,对帮扶效果不理想的学生,应分析原因,及时调整帮扶措施。
特此通知。
附件:1.教务管理系统学业警示操作流程
2.云南民族大学本科生学业警示处理结果汇总表
教务处(课程教师学生中心)
2022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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