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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业(专升本.函授)

日期:2022年04月15日阅读次数:

云南民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法学专业(专升本.函授)人才培养方案

 

一、入学要求

该专业面向社会招生,具有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大学专科毕业证书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可报名参加成人高考,报名时须交验经教育部审定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大学专科毕业证书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录取后经教育部审核,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编号与教育部数据符合可就读。

二、培养目标及规格要求

本专业培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具有科学的民主法制观念、坚实的法学理论基础、熟练的法律实践能力,具有创新能力,能适应国家和地方经济、法制建设的专门人才。

其适应的工作领域:国家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关和法律服务机构,也可到有关院校从事相关教学工作。

三、教学计划

(一)专业类别、学习形式及学制

法学类(文科)、函授、学制三年。

(二)学位授予

学生完成规定课程学习,各门成绩合格,并通过相关学位课程及英语学位考试合格,完成毕业论文,符合有关规定,可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三)主要课程设置及其简介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大学英语、形势与政策、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外国法制史、合同法、刑法二、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国际法、刑事诉讼法(二)、民事诉讼法(二)、物权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知识产权法、侵权行为法、商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证券法、财税法。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本课程的目的是对学生进行系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帮助学生掌握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学会用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观察和分析问题,培养和提高学生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使学生树立马克思主义信仰,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为自觉地坚持党的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路线打下扎实的理论基础。

大学英语:本课程的教学目的在于培养学生具有一定的听、说、读、写、译能力,能以英语为工具进行交流;帮助学生掌握良好的语言学习方法,打下扎实的英语语言基础,提高文化素养以适应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的需要。

形势与政策本课程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之一,是高校学生的一门公共必修课。是对学生进行形势与政策教育的主渠道、主阵地。该课程教育教学的根本任务始终是立德树人,其教育目标和内容既要涵盖世情、国情、党情、社情、民情、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又要符合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知识发展和能力培养的要求,侧重体现导向性、时代性针对性和时效性。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本课程着重讲授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历史进程,充分反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两次历史飞跃和两大理论成果。通过教学,帮助学生系统掌握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基本原理及其对当代中国发展的重大意义,正确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发展规律,认识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把握新世纪新阶段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形成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树立正确的民族观、宗教观和祖国观,坚定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增强在党的领导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外国法制史:本课程通过大量的史实,系统、全面地阐述不同国家法的性质及其表现形式,立法指导思想,法在不同社会条件下的任务和作用,探讨各个时期不同国家法之间的源流关系和相互作用以及对当时和后世的影响等方面内容。

合同法本课程主要讲授合同的概念、特征、合同的订立、成立、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履行中的权利,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违约责任。

刑法:本课程主要内容是阐述刑法的理论(刑法的基本原理,犯罪和刑罚的论述);刑法各项规定的政策依据,立法理由和条文释义。要求学生了解我国刑法原则、精神,对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正确量刑等比较正确地掌握。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本课程是宪法的重要实施法,是调整行政关系和行政诉讼关系法律的总称。本课程讲述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基本原理,重点介绍行政法的调整对象和基本原则、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各种行政行为以及行政诉讼等问题,为学生对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进行研究奠定基础。

国际法:本课程主要讲授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国家管辖、管辖豁免、国家承认、继承和国家责任。

刑事诉讼法:本课程主要内容包括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基本原则及管辖、强制措施;证据论;程序论等。

民事诉讼法:本课程主要讲授民事诉讼活动和由此形成的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一般规律,包括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管辖、诉讼参与人,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特别程序,审判监督程序,执行程序,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等。

物权法:本课程主要讲授物权法的基本理论、讲授财产所有权的一般原理,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包括国有企业经营权、承包经营权、地上权、地役权、典权、采矿权及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的效力以及法律对这些权利的保护。

国际私法本课程是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育指导委员会的要求,为面向二十一世纪高等教育法学专业十四门核心课程编写的专门教材之一。本课程系统介绍国际私法中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原则,并特别强调这门学科内容和体系的科学性、系统性和新颖性。

国际经济法:本课程主要讲授内容:一、国际经济法的概念、体系以及国际经济法主题等基本理论问题、二、国际贸易法律制度,主要包括国际货物贸易、国际技术贸易、国际服务贸易法律与制度;三、国际投资法律制度,包括资本输入国法制、资本输出国法制与保护投资的国际法制;四、国际金融法律制度,包括着重论及国际私人融资、国际证券、国际支付、国际金融监管等方面的法律制度;五、国际税收法律制度,涉及税收管辖权、国际重复征税及避免方法、防止国际逃税与避税等法律问题;六、国际经济争议解决法律制度,如国际商事仲裁、世界贸易组织的争议解决机制,国家与他国国民之间投资争议的解决等。

知识产权法:本课程主要介绍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使学生系统地了解知识产权的几个重要国际公约,学会应用知识产权理论解决司法实践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侵权行为法:本课程主要介绍侵权行为法的基本概念、归责原则、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及究责事由,承担侵权责任的形式。尤其介绍特殊的侵权行为的特点及构成要件,对各种侵权行为的损害后果的处置。同时结合司法实践,研究侵权行为法在具体案件中的具体运用。

商法:本课程主要讲授商法的基本原理和基本制度,包括商法总论和商法分论。在商法总论中,重点介绍商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商主体、商行为、商事登记、商号、商事帐簿等问题。在商法分论中,主要介绍公司法、破产法、票据法、证券法和保险法等重要法律制度的内容。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本课程讲授劳动法、社会保障法和法律救济。系统的论述了劳动法基础理论、劳动法的产生和发展、劳动法主题、促进就业和职业培训、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劳务派遣和非全日制用工、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资、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障法基础理论、社会保障法的产生和发展、社会保障法主体、基本法律问题,全面反映我国道东与社会保障发面的立法现状和最新发展,并紧密结合社会实践,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阐述与分析。

证券法:本课程主要讲授证券法基本制度与理论、我国不断发展的最新证券法律、法规等制度体系。

财税法:本课程主要教授税法学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熟悉和了解我国目前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及具体制度,增强税收法制观念,培养依法诚实纳税的意识。

(四)指导性教学进程表

法学专业(专升本.函授)教学进程表

 


 

 

考试方式学期分配

学时分配

第一学年

第二学年

第三学年


一学期

二学期

三学期

四学期

五学期

六学期




 

 

1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1


128

32


96

1:3

32

96












2

大学英语

1


128

32


96

1:3

32

96












3

形势与政策

1


128

32


96

1:3

32

96












4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2


128

32


96

1:3



32

96










 

 

 

 

 

 

1

外国法制史

1


128

32


96

1:3

32

96












2

刑法二

2


128

32


96

1:3



32

96










3

合同法

2


128

32


96

1:3



32

96










4

国际法

2


128

32


96

1:3



32

96










5

刑事诉讼法二

3


128

32


96

1:3





32

96








6

民事诉讼法二

3


128

32


96

1:3





32

96








7

物权法

3


128

32


96

1:3





32

96








8

国际私法

4


128

32


96

1:3







32

96






9

国际经济法

4


128

32


96

1:3







32

96






10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4


128

32


96

1:3







32

96






11

知识产权法

5


128

32


96

1:3









32

96




12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

5


128

32


96

1:3









32

96




13

侵权行为法

5


128

32


96

1:3









32

96




14

证券法

6


128

32


96

1:3











32

96


15

商法

6


128

32


96

1:3











32

96


16

财税法

6


128

32


96

1:3











32

96



20

合计



2560

640


1920

1:3

128

384

128

384

96

288

96

288

96

288

96

288


四、支持服务能力

法学专业的办学依托学校法学院的师资队伍、教学资源、设施设备。

法学院现有教职工33人,其中,教授2人,副教授16人,博士、在读博士16人。学院在少数民族权利保护、区域经济法治、地方环境资源保护、东南亚法律研究等领域的教学科研已经形成特色和优势。近年来获得多项国家级、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立项。

法学院建有设施齐备的模拟法庭、专业图书资料室、案例采编室,可供师生教学、科研使用。2017年挂牌成立了云南省司法厅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局云南民族大学工作站。


院长信箱:jxjyxy@ymu.edu.cn

举报信箱:260523239@qq.com

举报监督电话:0871-65117725(赛老师)

微信公众号:ynmdjxjy

党政办:0871-65117725

教务科:0871-65134736

基地办:0871-65137641

招学办:0871-65129839(招办) 

              0871-65146549(学籍) 

学籍工作邮箱:c6514654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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