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民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关于组织开展
2026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各校外教学点、校本部学员:
毕业论文(设计)是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中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是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过程。为了进一步规范管理,提高毕业论文质量,根据《云南民族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及答辩工作管理办法》(继教院〔2022〕27 号)文件,现将2026届本科(2021高起本、2023专升本)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毕业论文组织管理
(一)学院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部署本单位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确保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每个教学点须指定明确的毕业论文管理系统负责人,完成系统账号信息维护、论文答辩安排等相关工作。
二、进度安排
(一)毕业论文选题(2025年1月30日前完成)
毕业论文选题应以本科专业教学所开设的课程内容为基本参考,原则上要求运用所学专业的理论,并适当结合其他文献研究资料,理论联系实践,进行写作。不得跨专业选题,题目一旦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二)毕业论文撰写(2025年2月-4月完成)
1. 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和排版应遵照《云南民族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撰写及排版打印规范》执行,统一封面、原创性声明和使用授权说明。
2.毕业论文(设计)正文字数不得少于4000字,参考文献不少于5篇。毕业论文具体格式、要求详见附件1。
3.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必须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自行独立完成,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抄袭他人内容,否则,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以不及格计;若毕业论文(设计)出现抄袭、雷同、伪造数据、请人代写等现象,经查实,学生按考试违纪处理,学院和指导教师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提交论文题目(2025年5月9日前完成)
1.学院本部的学员由各班主任收集并填写学生论文信息统计表(附件8)交至学院教务科。
2.教学点的学员由教学点统一收集,自行组织学生正常推进工作。
(四)指导教师分配(2025年5月30日前完成)
各教学点根据学生专业分配对应的指导教师,指导教师由校外教学点根据工作需要进行遴选。指导教师须由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和科研能力以及成人教学经验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一经确定,不能随意更换。
本届学生继续使用云南民族大学论文管理系统完成毕业论文各环节工作,师生登录系统账号由学院教务科统一导入。
1.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网址:https://co2.cnki.net/login.html?dp=ynnicjy&r=1688439352183或进云南民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官网点击“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直接进入。
2. 学生账号:学号;密码:ynmz+学号。
3. 指导教师账号:各教学点根据实际情况自设账号和密码。
以上操作流程详见操作手册。
(五)毕业论文指导(2025年6月-10月前完成)
指导教师应指导学生了解课题的研究目的和意义,结合学生实际,制定指导计划。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全程的指导、全员查重、 督促、答疑、指导学生论文初稿和终稿上传毕设系统以及指导教师成绩评定等工作,掌握进度和质量。
(六)毕业论文查重检测(2025年9月30日前完成)
所有毕业论文(设计)均应进行论文查重检测,论文查重检测文字复制比不超过30%(即R≤30%)的视为检测通过。检测通过方可进行论文答辩。
(七)答辩资格审查(答辩前一周完成)
各教学点教务人员进行答辩资格审查,同时符合以下条件者方可获得答辩资格:
1.学生提交了开题报告、论文初稿、指导记录(至少2次)且教师审核通过。
2.论文查重检测结果≤30%。
3.指导成绩合格(大于等于60分),
4.指导教师同意答辩。
(八)毕业论文答辩(2025年10月17日前完成)
1.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时间一般应在10月17日前完成,所有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均应参加答辩。由学院本部和各教学点具体组织各专业的答辩工作,各教学点应提前公布具有答辩资格的学生名单,以及具体的答辩方案,将答辩安排提前1周报学院教务科备案,由学院教务科组织毕业论文(设计) 答辩的督查工作。
2.各教学点应成立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原则上委员会成员中至少应有2人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学院答辩委员会可按学科专业下设答辩小组,答辩小组一般由3至5人组成,设组长1人,另安排秘书1人。由答辩秘书负责整理答辩记录,填写《云南民族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表》。
3.有下列情况的学生,不允许参加答辩:
(1)不能按时向指导教师提交毕业设计(论文)正式稿者;
(2)论文查重不通过者;
(3)毕业论文(设计)或成果经证实有侵犯他人著作权者;
(4)指导老师不同意答辩者;
(5)有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者。
(九)成绩评定(2025年10月30日前完成)
1.毕业论文(设计)的总成绩评定,应包括指导教师评定的成绩和答辩成绩两部分,具体为指导教师评定的成绩占40%,答辩成绩占60%。剽窃或抄袭他人学术成果、伪造数据、图表和实验结果、论文造假者,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以零分计。按百分制提出评分建议,毕业论文指导委员会根据每位指导教师给出的成绩进行评议,确定学员的毕业论文成绩。
2.毕业论文(设计)的综合成绩评定后填写《云南民族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表》,并由各教学点指定专人于答辩结束后(10月30日)内录入毕设系统。
(十)论文终稿上传(2025年10月30日前完成)
论文答辩结束后,每一位同学均需将论文终稿上传系统进行检测,终稿检测不合格或未在系统内上传最终稿论文的,论文成绩不合格。
(十一)论文归档备案(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
所有教学点将论文答辩的过程性材料(视频、照片和相关支撑材料)电子版交至学院教务科备案。
三、毕业论文(设计)作假行为处理
为规范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建立良好学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严肃处理毕业论文(设计)作假行为。作假行为包括下列情形:
1.购买、出售毕业论文(设计)或者组织毕业论文(设计)买卖的;
2.由他人代写、为他人代写毕业论文(设计)或者组织毕业论文(设计)代写的;
3.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的;
4.伪造数据的;
5.有其他严重毕业论文(设计)作假行为的。
出现以上毕业论文(设计)作假行为的,参照《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 (教育部令第 34 号令)以及学校相关管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相关工作要求
(一)请各校外教学点认真做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论文答辩后做好毕业论文的归档工作,所有材料由校外各教学点统一保管并提交至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科备案。
(二)认真做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校外教学点学员的毕业论文(设计)所有相关工作均由各教学点正常推进,各校外教学点答辩时间安排须提前一周报送教务科,由教务科组织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督查工作。
(三)请各教学点在分配指导教师和安排答辩前一周将指导教师和答辩专家的资质信息(附支撑材料)发至学院教务科审查。
(四)论文指导费和答辩费须按照学院的经费标准执行。
(五)请各位学员按时、按质认真完成论文,逾期不交者责任自负。
(六)需要提交的论文材料清单:1、云南民族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附件2),2、云南民族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原创声明(附件3),3、云南民族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附件4),4、云南民族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记录(2~4次)(附件5),5、云南民族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表(附件6),6、云南民族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表(附件7),7、查重报告≤30%(知网查重)。
(七)未尽事宜,请与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科联系。
附件:
1.云南民族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排版要求
2.云南民族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封面
3.云南民族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原创声明
4.云南民族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
5.云南民族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记录(2~4次)
6.云南民族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论文答辩记录表
7.云南民族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表
8.学生毕业论文信息统计表
9.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操作手册
联系人:曾老师
联系电话:0871-65134736
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