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师生、学员:
为畅通师生、学员沟通渠道,倾听诉求、回应关切,切实解决大家在学习、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搭建学院与师生、学员的连心桥,经学院研究决定,常态化开展书记(副书记)、院长接待日活动,具体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接待时间
每周一(节假日、假期除外),具体时段为:9:00—11:30,14:30—17:00。
二、接待地点
云南民族大学莲华校区至真楼B区308(309)。
三、接待对象
继续教育学院全体教职工、在读学员、毕业学员及其他关心学院发展的各界人士。
四、接待内容
学院人才培养、教学管理、培训服务等相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教职工在工作、职业发展、福利待遇等方面的诉求和咨询;
学员在报名、学习、考核、毕业、就业等环节遇到的困难和疑问;
学院党建工作、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其他与学院发展、师生权益相关的合理诉求和咨询。
五、接待方式
现场接待:接待对象可在规定时间内,直接前往指定地点,与书记、院长面对面沟通交流;
委托反映:无法现场参与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反映,或通过学院意见箱提交书面诉求,书记、院长将逐一研阅并反馈。
六、相关要求
接待对象应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如实反映问题、提出建议,遵守接待秩序,不影响学院正常办公;
接待人员将认真记录接待内容,对能够当场解决的问题,立即予以回应;对需进一步研究解决的,明确办理时限和责任人,及时反馈办理结果;
各科室要高度重视接待日工作,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协调工作,确保接待日活动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特此通知。
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