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接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将2018年度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正式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师类项目
(一)设置目的
坚持科学研究与人才培养相结合、科研项目与人才团队培育相结合的原则,针对理工农医和人文社会科学领域,面向科学发展前沿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及热点难点问题,资助高校中青年教师在本学科领域内开展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活动,提升基础理论研究、前沿技术攻关、应用对策研究和决策咨询研究能力。
(二)项目要求
以科学问题为牵引,有创新的学术思想,合理可行的研究方案或技术路线,目标明确,重点突出,特色鲜明。研究期限为立项之日起2年内结题验收。理工农医类课题资助4万元/项,人文社科类课题资助2万元/项。成果以综合研究报告、所依托高校认可的国内外核心期刊收录论文、发明专利、咨询报告、专著、原理性模型、标准规范、新材料、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装置、计算机软件等为主。
(三)申报资格
1.项目负责人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申请人,为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副高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的在岗在编人员(编制外人员除外),且申报当年1月1日年龄未满40周岁。副高级职称立项项目的比例不得超过总项目数的40%。
(2)项目负责人只能为1人且人事关系所在高校为项目依托高校,可根据研究需要吸纳相关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
(3)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具有完成课题的良好信誉,无学术不端等有悖于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的行为。
(4)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协同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人文社科基地、创新团队等平台团队中的中青年科研骨干申报。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1)研究内容涉及国家秘密。
(2)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且未结题验收的人员。
(3)与其他各级吝类科研课题研究内容雷同重复的项目。
(4)主持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各类项目且未结题验收的人员。
(5)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他人主持的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各类项目累计达2项及以上的人员。
(6)项目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出现过学术不端等有悖于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的行为。
二、研究生项目
(一)设置目的
针对理工农医和人文社会科学领域,鼓励研究生在本学科领域内开展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活动,培养研究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拔尖创新人才和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培养质量。
(二)项目要求
项目目标明确,重点突出,学术思想新颖,特色鲜明,研究线路或技术方案合理可行。研究期限为立项之日起1年内结题验收。资助标准为0.5万元/项。成果以综合研究报告、中文核心期刊或学校认可的其他期刊收录论文、发明专利、专著、原理性模型等为主。预期成果量化且可考核,其中必须要有综合研究报告和至少1篇中文核心期刊或项目依托高校认可的其他期刊收录论文。
(三)申报资格
1.项目负责人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申请人,为全省博士、硕士学位授予高校在读一年级和二年级全日制研究生,申请时须有导师的推荐意见,能够在毕业前完成课题结题验收。
(2)项目负责人只能为1人且研究生学籍所在高校为项目依托高校,可根据研究需要吸纳相关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
(3)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具有完成课题的良好信誉,无学术不端等有悖于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的行为。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1)研究内容涉及国家秘密。
(2)与其他各级各类科研课题研究内容雷同重复的项目。
(3)主持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研究生项目且未结题验收的人员。
(4)已获得云南省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资助的在读博士研究生。
(5)项目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出现学术不端等有悖于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的行为。
三、相关说明
(1)教师类项目,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总数不多,不限额申报。
(2)研究生类项目,由于我校研究生申报项目数量多,而教育厅下拨项目指标有限,请各学院、部门严格初审,每个学院、部门限报2项。
(3)请各学院、部门科研秘书集中报送,不接受个人申报表。
四、报送要求
(一)报送时间:2018年3月21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送材料:《教师类项目申请评审书》、《研究生类项目申请评审书》一式3份,A4纸双面打印,签字/盖章;学院、部门汇总表一份,签字/盖章;以上材料的电子版。
(三)报送地点:雨花校区格致楼A302
联系电话:0871-65919542,13888453722
联 系 人: 张庆松
邮 箱:641095687@qq.com
附件:1.教师类项目申请评审书
2.研究生类项目申请评审书
3.学院、部门教育厅项目申报汇总表
科技处
201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