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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云南省社会科学奖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7-21    作者:     来源:     浏览:

各学院、部门:

2025年云南省社会科学奖申报推荐工作已经开始,请各学院、各部门高度重视,广泛动员教职员参与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与数量

云南省社会科学奖设特等奖、荣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一、二、三等奖分为著作类、研究报告类和论文类。评选200项成果,特等奖、荣誉奖均不超过1项,可以空缺,一等奖占获奖总数的10%,二等奖占获奖总数的30%

二、评选范围与条件

(一)申报者条件

申报者必须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工作地或户籍地应在云南省区域内。具有公务员或参公管理身份的副厅(局)级以上(含本级,下同)干部不得申报或参评,具有公务员或参公管理身份的县处级干部独立完成或参与的成果不超过获奖总数的20%。人事关系在高等学校、党校(行政学院)、社会科学院和其他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等企事业单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领导干部,可按专业技术人员身份申报或参评。集体成果可以单位、集体名义申报,一般不接受副厅(局)级或相当于副厅(局)级以上单位、县级以上党委或人民政府申报参评。

(二)申报成果范围

202211日至20241231日期间,申报者发表(出版)或被采纳应用的成果。

1.在国内外报刊、出版社、广播电视台首次公开发表或出版的社会科学学术性科研成果(包括著作、宣传阐释文章、学术论文、调研报告、科普读物、工具书、译著、古籍整理以及与上述形式相关的学术理论性音像制品文字版本等),以及经中央及省委同意组织召开的重要理论研讨会、座谈会入选论文。

2.研究报告,指未公开出版、发表的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报告、项目研究成果等,被厅(局)级以上(含本级,下同)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州(市)党委或人民政府、大型企业〔参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标准〕采纳或应用,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申报成果要求

1.成果时间认定。论文、著作以发表时间或版权页出版时间为准。研究报告以被采纳或应用时间,或以项目研究成果结项、鉴定时间为准。

2.成果署名认定。论文以公开发表时的署名为准。著作(整体申报丛书除外)以版权页、“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或封面上署名为准。著作内以“说明”“前言”“后记”等形式列出的章节执笔人等不认定为作者。研究报告以被采纳或应用时的实际署名,或以项目研究成果结项证书、鉴定书上的署名为准。申报者在成果中的单位署名必须为云南省或中央驻滇单位。

3.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

4.由我省作者同境外、省外作者合作,并以我省作者为第一作者的研究成果,获得境外、省外合作者书面授权同意,可参加申报。如若获奖,只对我省作者和省外合作者授奖。

5.署名为多人的成果(第一作者或主编必须为我省作者,下同),原则上应由第一作者申报。符合以下条件,可由第一作者之外作出主要贡献的作者申报:

1)第一作者未参与本次申报;

2)提供第一作者自愿放弃申报及获奖资格,并签字授权其申报的证明;

3)提供其他合作者签字同意的证明。

6.已故作者的成果,如为其独立完成,可由其生前工作单位经法定继承人同意后提请申报;如为其作为第一作者的合作成果,可由法定继承人委托其他作出主要贡献的作者申报。

7.围绕一个专题、以相同署名(个人或课题组名义)发表于同一刊物同一主标题的系列论文,可作为论文类成果整体申报。但围绕一个专题、发表时标题各不相同的系列论文,不能整体申报,只能选择其中的单篇论文申报。

8.论文集(文集除外)不能作为著作类成果申报,只能以其中的单篇论文申报。

9.多卷本的学术著作以最后一卷出版的时间为准,作整体申报。丛书形式的著作(有显著的丛书标志),原则上应以单本著作独立申报;如因特殊情况需要整体参评(以最后一本出版时间为准),则须经所有作者签名同意并以集体名义(丛书编委会、主编等)申报;二者只能选其一。如多卷本或丛书中有单本已获省部级以上成果奖励,不能整体申报,但其他单本著作,可单独申报。

10.署名为多人的成果,需在申报材料中列出其他在奖励范围内的合作者(不超过8人)。不在奖励范围内的合作者,需提供其知情并自愿放弃获奖资格的书面材料。

11.以外文发表的研究成果在申报时须提交中文译本。以电子图书、电子期刊和电子报纸形式发表或出版的研究成果,须提供电子版原文打印件、论文DOI在线查询打印件、相关部门资质证明。

12.研究报告须提交厅(局)级以上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州(市)党委或人民政府、大型企业采纳或应用证明(相关领导批示内容可作为证明材料)。

13.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参评:

1)存在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问题的成果;

2)成果作者受到党纪政务处分、违反法律法规、存在学术不端等情况的;

3)已获省部级以上奖励〔如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中国出版政府奖,中华优秀出版物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国家优秀教学成果奖,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中央各部委、国务院各部门颁发的优秀成果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发的社科优秀成果奖等〕和相当于省部级奖励(如孙冶方经济科学奖、安子介国际贸易研究奖、薛暮桥价格研究奖、吴玉章人文社会科学奖、郭沫若中国历史学奖、孙平化日本学学术奖励基金、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等)的成果;

4)交叉学科、新兴学科、边缘学科研究中以自然科学为主的成果;

5)违反学术规范或著作权存在争议的成果;

6)公文、法律、法规等文件,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研究成果;

7)教材和教辅,文学艺术创作类作品。

三、申报与推荐

(一)个人申报

申报者登录云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网站(https://www.ynskl.org.cn)在云南省社会科学奖评奖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社科评奖管理系统),完成实名注册及认证,准确完整填写《云南省社会科学奖申报表》信息,上传电子版申报材料,确认后提交审核。社科评奖管理系统申报窗口开启时间为2025716900,我校确认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821800,逾期不予受理。

为便于进行公示等程序,请申报者务必于720日(星期日)17:00前将填写好的“云南省社会科学奖申报成果信息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041516@ymu.edu.cn,逾期发送导致有关报奖信息未能及时公示的,由本人承担。

上传的电子版申报材料须为PDF文件,包括:

1.申报成果电子版(合并为一个文件,著作需含封面、版权页、目录、序言、全文及后记等,论文需含期刊封面、目录及全文,研究报告需含全文、采纳或应用证明、支撑材料);

2.说明成果的学术价值、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参考佐证材料电子版(合并为一个文件,并制作目录、页码)。

(二)组织推荐

1.学校科技处通过社科评奖管理系统,对学校申报者的申报材料进行线上审核。

2.线上审核通过后,申报者在社科评奖管理系统下载打印申报材料,将申报成果等一并线下提交至科技处,由科技处假期值班人员收取有关材料。

线下提交的个人申报纸质材料包括:

1)线上审核通过的《云南省社会科学奖申报表》《申报成果简介(活页)》各一式一份;

2)申报成果原件一式一份,与电子版一致;

3)说明成果的学术价值、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参考佐证材料一式一份(要求同上)。

我校申报者提交以上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5810日(星期日)17:00前。

申报者要切实履行有关责任,申报成果作者需自查成果是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是否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有无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申报材料是否齐全、真实,有无涉密和不宜公开内容,线上线下材料是否一致。

学校评选工作将按照《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云南省社会科学奖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质量第一,强化精品意识,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优中选优、宁缺毋滥,评选出一批有价值、有分量、有影响的优秀成果。

四、注意事项

(一)社科评奖管理系统申报表中填写的成果名称、作者及顺序等,要与成果实际署名保持一致,务必核对确认,提交以后不得更改。

(二)申报表、申报成果、参考佐证材料均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不宜公开内容。如研究报告采纳或应用证明等确需提供涉密材料和不宜公开材料,需按国家有关保密规定等要求另行报送。

(三)学校组织公示时,将对研究报告中名称表述不宜公开的,做相应处理。未经公示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四)云南省社会科学奖推荐评选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未尽事宜,请来电咨询。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郭老师  0871-65918678


附件:

1.云南省社会科学奖申报表及成果简介(样表)

2.云南省社会科学奖申报成果信息表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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