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积极参加校科研处召开的科研秘书会议,及时向全体教师传达有关会议精神。
第二条:负责领取、发放、送交各种类型、层次的科研课题、项目申报表。做好科研成果的统计、上报工作。
第三条:经常了解科研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或办法。
第四条:协助部主管科研的领导做好国家级社科基金科研项目、省社科基金科研项目以及其他种类科研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和部中长期科研规划的制订工作。
第五条:积极了解掌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方面的动态、信息、情况,为部领导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提供决策参考。
第六条:做好教师个人科研档案的填写、成果的统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