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民族大学党委教师工作部与人事处合署办公,现设有:人事管理科、教师工作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人才工作科、工资科、社会保障科、综合科共7个职能科室。
党委教师工作部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省委、学校党委关于高校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师资队伍建设的决策和部署,制定师资队伍相关工作规划,开展全校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不断提升学校教师思想政治素质。
2.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党员教师延伸,协助有关部门和基层单位加强教师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员教师的先锋模范作用。
3.建立健全教师思想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深化思想政治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增强教师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责任担当。
4.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组织开展师德教育、先进人物评选、师德典型宣传等活动。
5.建立健全师德建设年度评议、师德状况调研、师德重大问题报告和师德舆情快速反应制度,研究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政策措施。
6.建立健全教师思想政治表现考察制度,加强教师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做好引进人才的思想政治表现考察工作。
7.开展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服务工作调查研究,指导二级单位开展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服务工作。
8.参与有关部门核查学术不端、违反师德等行为。
9.协助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教师服务工作。
10.完成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事处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学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的制定和实施。
2.负责人才项目遴选、推荐和管理,岗位设置与聘用,人员招聘。
3.负责教职工日常事务的管理,编制外用工的管理,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管理,教职工工资福利管理,社会保险管理。
4.负责组织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和工勤人员技能等级推荐考核。
5.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