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学院关于资助教师参加国内学术会议管理办法 (修订稿)
为提高教师教学质量,提升科研能力,扩大本学院的影响度与知名度,鼓励教师积极参加高级别专业学术会议,学院拟对本院教师参加国内专业学术会议进行资助,具体办法如下:
一、参会人员是本学院在岗教职工,所参加会议是国内高级别学术会议。
二、教师参加会议,应向学院提交参会申请并附会议正式邀请函、会议通知等。
三、报销费用包括会议费、交通费、住宿费,以邀请函和会议通知的规定予以报销。
四、申请人条件。申请资助的教师,其本人没有在科技处、人事处、教务处备案的任何科研与教学经费,且每人每年只能申请1次。
五、申请程序。教职工向学院研究生培养与科研管理办公室提交申请报告,并附上会议邀请函、会议通知等材料,经科研秘书审核后,报分管科研的副院长审批,审批同意后,申请人向学院党政办公室提交审批报告备案。
六、附则。上述管理办法执行的前提是学院有学科建设、专业建设经费。
社会学院
202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