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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民族大学社会学院 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编辑:shxy1 发布时间:2025-03-27 点击:

云南民族大学社会学院

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复试录取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教育部、云南省及学校的相关规定,结合社会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管理

1.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整个招生过程进行指导及统筹管理,并负责受理考生申诉及相关问题调查处理。

2.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监督组,负责对复试录取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纪律提醒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

3.学院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考核小组,人类学专业及社会治理与社会政策方向小组成员为6人及以上(含外语口语、听力测试专家),各设组长1人。社会学与社会工作专业外语复试与专业复试分开进行,专业复试小组成员5人及以上,外语复试专家2人,各设组长1人。所有复试考核小组将按复试考核的要求及程序,全面、公正地考核考生。

二、参加复试资格审核的考生名单

通过复试资格审核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请各位考生查询社会学院网站公布的进入复试资格审核考生名单(附件1),按时按类提交复试资格审核相关材料(详见附件2:社会学院复试资格审核材料清单)供学院审核复试资格使用。复试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按照学院要求的时间及地点参加复试,未被审核通过的考生,学院会安排专人联系考生并告知原因。

考生对个人身份信息、提交材料真实性予以保证。在复试、录取审查过程中,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相应资格,并通报所在学校或单位。

三、复试的组织实施

(一)缴纳复试费

根据《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2014112号文),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收取复试费用,收费标准为两类:同等学力考生为180/人,其他考生为100/人,考生在缴费时须核对姓名、证件号码等重要信息,并按相应金额缴费。

缴费方式:手机微信关注云南民族大学财务处微信公众号,在“学生缴费”模块下点击“研究生复试费”,输入用户名(身份证号)、密码(默认密码:Ymu@身份证号码后六位,共十位数),登录后即可查询并缴费。

考生需在参加复试前按照要求缴纳复试费,未缴费者不得参加复试;已缴费者如因本人原因未能参加复试,不予退费。

(二)考生报到时,请携带资格审查材料原件进行现场查验,需要提交的表格现场进行提交。

学院建立考生复试资格审核QQ群,群号:1018284381。请各位考生提供真实姓名及考号和报考专业申请入群,入群后务必将备注修改为自己的真实姓名。

(三)复试考核方式、内容及规范要求

1.学院所有专业复试采取线下复试方式进行。

2.复试内容涵盖外语水平测试、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复试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人,专业面试时间为15分钟,外语面试时间为5分钟。

3.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4.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详见社会学院官网公告)。加试方式为闭卷笔试,每门科目满分为100分,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60分)不予录取,其中外语成绩占20%(含外语口语水平测试和听力水平测试),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成绩占80%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满分为100分。其中,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计算公式如下:

初试成绩满分为500分,其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可与非专项计划考生一同参加复试,但综合成绩单独排名。

(六)复试时间与地点安排


专业

报到时间

报到地点

复试时间

复试地点

候考地点及备注

社会学

331830-1000

博文院326

41-2

博文院317

博文院308

人类学

331930-1030

博文院326

41

博文院326

博文院308

社会学

(社会治理与

社会政策方向)

331930-1030

博文院326

41

博文院326

博文院308

社会工作

3311000-1130

博文院326

41-2

博文院316

博文院308

其他复试相关安排将在QQ群进一步通知。

(七)考生诚信复试要求

复试考生应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如违反所承诺事项,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追究相应责任。

四、录取

我院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复试成绩、综合成绩、思想品德考核情况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一)录取原则

1.对复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按综合成绩排名。若综合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有考生放弃录取资格,依次递补。

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在专项计划内单独排名进行录取。

(二)信息公开

拟录取名单在我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三)其他

符合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信息以研招网报名信息为准,复试录取阶段不可更改考生信息。

五、体检

学校校医院在复试期间为考生提供体检服务,考生可按需选择,体检要求和流程以校医院届时公布的相关通知为准。未在学校校医院体检的考生须在复试后一周内向学院提交二甲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未按规定时间提交体检报告以及未达到体检要求的考生,学校可按规定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六、复试咨询及申诉渠道

咨询电话:0871-65918234

申诉电话:0871-65918207

部门:云南民族大学社会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月华街2929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本实施细则未提及的其他内容和要求,严格按照云南民族大学研究生院发布的云南民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文件和规定执行。考生需要密切关注云南民族大学研究生网站(https://web.ymu.edu.cn/yjsy/)上有关通知内容。

(二)我校所有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信息均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云南民族大学研究生院公布的为准,我校未授权任何社会机构、个人及网站发布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信息。敬请各位考生通过以上渠道查询各类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八、本方案由云南民族大学社会学院负责解释。



云南民族大学社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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