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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民族大学社会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编辑: 发布时间:2022-04-04 点击:

云南民族大学社会学院2022年

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根据《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云南民族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学校202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三个确保”的基本原则,稳妥做好今年研考复试工作:一是确保安全性,遵循错时错峰工作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降低人员密度,防止人员聚集,做好人员排查,场地安排、卫生消毒等工作。延长复试工作安排时间,安排不同专业分时、分区、分批有序安排复试,切实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二是确保公平性,统一评价尺度,复试全程录音录像,严格复试组织管理, 坚决维护国家教育考试公平公正。三是确保科学性,科学设计复试内容、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

二、复试方式

因受疫情影响,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以网络远程形式开展,最大限度地降低人员跨省、跨区、跨校流动,配合国家、省市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网络远程复试环节包括网络远程面试、网络远程笔试(根据专业需要) 和提交附加材料等,具体要求和形式以学院通知为准。

三、网络远程复试平台

网络远程复试平台由学校会同相关部门及专家进行充分论证后指定一个平台统一使用,学院根据本单位实际同时利用其它平台作为应急备用。一旦使用的复试平台出现故障,报学校同意后应立刻启用备用平台。

网络远程复试平台具备保密和人证识别等功能,如能通过比对考生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等手段加强考生身份审核。采用“双机位”“防缩屏”等防范措施防止学生作弊。其中“双机位”就是用主机位来面试考核、备用机位来视频监控,“防缩屏”就是锁定视频画面全屏显示,防止考生缩小屏幕,查看其他内容。

四、时间安排(详细时间、地点,会及时公布在学院网页)

(一)4月7日—4月11日:开展人类学调剂、发复试通知、组织网络复试平台测试,复试费用缴纳等工作。

(二)4月5-6日:组织社会学、社会工作网络复试平台测试,复试费用缴纳。

(三)4月7-8日:组织社会学、社会工作复试工作。

(四)4月12日:组织人类学专业复试工作。

(五)4月中旬—5月中旬:拟录取学生公示、上报拟录取名单。

(六)6月—7月:发放录取通知书。

各阶段、各专业复试具体安排,视工作进度及时在复试群、学院网页及时通知。

五、复试录取工作机构

六、调剂工作

(一)调剂要求

1.调剂考生必须符合《云南民族大学 2022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包括各专业备注栏中的要求,人类学不接受同等学力的考生调剂。

2.初试成绩必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 B 类地区复试控制线。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原则上应在同一个一级学科下,即一志愿报考专业代码与申请调入专业代码前 4 位应一致,即0303代码。

3.调入专业考试科目数应与调出专业考试科目数一致。即:考试科目为 3 科的考生只能调入考试科目为 3 科的专业, 考试科目为 4 科的考生只能调入考试科目为 4 科的专业。

4.我院仅接受统考外语科目为英语的考生,不接受其他语种考生。

5.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学位”的考生不得调剂到“学术型专业”。

6.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申请调剂到我院的考生也必须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申请,否则无效。

7.学院接受调剂志愿考生的原则:在考生初试分数的基础上,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优先考虑:1)本科专业为人类学、社会学、民族学、社会工作的考生;2)英语通过CET-6或2022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英语成绩60分以上的考生;3.本科阶段获得省部级(包括省部级)以上奖励或有公开发表科研成果的。请各位考生请在调剂申请里详细填写。

8.社会学院调剂系统开放时间:20224714:00-48日凌晨3:00时。

9.社会学院不接受“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调剂、不接受“大学生退伍士兵计划”调剂。

10.未按规定及时回复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复试资格。

调剂程序

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后,申请调剂的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志愿。

我院将根据学科需要以及招生计划等情况,成立调剂考生选拔小组。负责选拔确定复试名单,并对选中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必须根据复试工作人员的要求及时回复,不及时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复试资格。回复后的考生按复试通知要求按时参加复试。

七、复试工作

(一)复试要求

1.复试前,加强考生身份审核,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必须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2.在复试中,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录取。

3.在复试中,对考生进英语听力和口语的测试,测试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4.同等学力考生的复试,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

5.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信息为准,不得更改。

6.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 10 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 15 分。“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7.学院认为需要进一步考查时,可对考生再次进行复试(含笔试)。

(二)复试主要方式

1.测试

主要为专业课测试。对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

2.实践(实验)能力考核

根据相关学科专业对实践(实验)能力的要求由相关单位组织进行。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外语及专业课面试具体要求:

(1)每生复试时间(含外语)不少于 20 分钟; 

(2)每个复试小组至少包含一名专门负责外语复试的教师,复试教师一般不少于 5 人;

(3)每个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录音、录像,并保存备查;

(4)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复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三)复试的主要内容

为提高复试的有效性,根据学科(专业) 特点及办学特色决定复试内容。一般应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1.外语复试

全面考察考生听说能力及专业外语掌握能力。

2.专业课复试

(1)专业素质和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人事档案审查或政审);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四)复试的组织

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专家小组,由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复试专家小组原则上按专业组建,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得少于 5 人,组长应由硕士点负责人担任。

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专家小组,主要职责是:

1.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管理。

2.复试工作领导小组须根据学校关于复试、录取工作意见,制定学院复试方案、内容和程序并公示,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考生复试(复试人数至少是招生规模数的1.2 倍),并确定拟录取名单。

3.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要对复试教师进行业务和纪律培训,提高教师的学术评价能力和自律意识,使教师了解政策、熟悉规则、掌握方法,保证人才选拔质量。确保复试严格按照既定方案和程序进行,充分体现复试的公平、公正。

4.复试专家小组要优化复试内容,改进评价方法,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精神和能力、专业兴趣和素养等方面的考查。根据考生复试情况,公正、公平、科学、合理地给考生评分,复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

5.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要对本单位考生的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当考生对复试提出质疑时,复试工作小组要负责向考生进行解释或提出解决的办法。

6.复试时应坚持“三随机”原则,即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

八、一生一策

复试前摸底每位考生参与网络远程复试的条件,对建档立卡户考生要给予重点关注,如无条件参加网络远程复试的考生,报学校协商解决,若学校无法解决,上报招生考试院协调解决。

九、录取工作

1.凡符合报考条件,达到复试基本要求,按规定程序参加复试且复试合格,通过省招考院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的考生,学校予以录取。

2.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 30%。

4.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经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适当加分,计入复试成绩,并由复试小组会议提交说明材料备查。

5.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 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可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按志愿,初试和复试总成绩依次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有考生放弃录取资格,依次递补。政审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监督、回避和复议

(一)学院设立研究生复试工作监督组,对招生工作进行指导,适时开展现场巡视。

(二)复试工作监督组,一般由二级党组织书记担任组长,二级纪委书记为成员,对学院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三)凡有直系亲属或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参加复试的相关老师必须自觉回避。

(四)实行复议制度。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专家小组进行复议。

十一、招生录取信息公开

为进一步健全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信息公开机制,确保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增强招生录取工作公信力,学院对于应公开的招生录取信息,严格按照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及时予以公开,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

(一)招生计划公开。学院根据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编制分专业计划,并在本单位网站公布。

(二)复试录取办法公开。学院在本单位网站提前向社会公开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

(三)复试考生信息公开。学院在本单位网站公布进入复试的考生姓名、初试成绩等信息。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考生的相关情况应进行说明。

(四)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学院在本单位网站按第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公示各专业拟录取考生信息,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对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拟录取考生进行说明。

拟录取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10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不得修改;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 10 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学院应通过“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将拟录取名单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招生单位公示及“研招信息公开平台” 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

(五)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学院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咨询及申诉渠道(含部门、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等),并保证相关渠道畅通。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安排和通知,学院根据本方案制定各专业网络远程复试实施细则及具体应急预案,并报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同意后公布实施。


附件(进入复试的同学,学院会发送以下附件):

1.云南民族大学 2021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

2.云南民族大学 2021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路远程复试考生须知

3.云南民族大学 2021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4.云南民族大学 2021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工作应急预案

5.网络远程复试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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