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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计处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专项法治宣传工作

    来源: 时间:2020-03-25 作者: 点击: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云南省司法厅云南省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关于印发< 防控疫情专项法治宣传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及《云南民族大学关于防控疫情专项法治宣传行动工作方案》要求,自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审计处处高度重视,把防控疫情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作为当前普法工作的一项重要容,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认真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专项法治宣传工作。

    一、加强统筹安排,认真落实专项法制宣传工作职责。紧紧围绕学校党委全面依法治校委员会的工作部署要求,部门建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防控工作机制,并成立了部门疫情防控专项法治宣传工作小组,进一步细化明确了工作责任:王军处长任组长,统筹安排部门疫情防控专项法治宣传工作;徐志辉副处长任副组长,协助监督部门疫情防控专项法治宣传工作;各科室科长为成员,具体负责疫情的应对处置工作,为全面落实防控专项法制宣传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积极学习宣传,不断提高疫情防控意识。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推动依法防控工作,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宣传纪律,按照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不宜集中开展的实际,依托学校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学习强国”和“云岭先锋”客户端、微信群等多渠道和多途径,广泛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教育,认真组织部门全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及时转发学习各级重要会议及文件精神,解读疫情防控信息和相关政策,不断提高部门干部职工的疫情防控意识,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艰巨性,为干部职工理性应对疫情和做好疫情防控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和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认真做好返校复工准备,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按照上级文件及学校部署精神,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审计处就返岗前准备、进入学校部门路径、就餐注意事项、防疫安全管理、防疫跟踪管理等5个主要方面的具体防控措施进行详细解读,要求部门全员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要求,切实做好自我防护和家人的防护,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时期的相关法律法规,并逐一签订了《云南民族大学教职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义务和责任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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