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民族大学内部审计质量控制操作办法
根据《中国内部审计准则》、《云南民族大学内部审计办法》等规定,结合学校内部审计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审计准备阶段
1.审计项目立项和审计组组成
(1)审计处应根据学校实际,结合上级部署拟定审计项目计划,报学校领导批准后实施。
(2)根据审计项目计划安排,组成审计组,指定审计组长。
审计组由2名或2名以上内部审计人员组成,实行审计组长负责制,组长由审计处负责人指派。
(3)审计处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聘请具有与审计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参加审计工作,或委托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实施审计。
2.制定《审计实施方案》
(1)审计组应在了解和掌握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收集有关政策法规的基础上,制定《审计实施方案》。
(2)《审计实施方案》由审计处负责人批准后实施,重大审计项目的《审计实施方案》应征得被审计单位分管领导同意后实施。
(3)确因工作需要需变更审计组组长、调整审计内容和审计实施时间的,应调整审计实施方案。
3.送达《审计通知书》
(1)《审计通知书》应根据经过批准后的审计计划编制,由审计处负责人审核,按审计专用文书要求起草。
(2)审计通知书的主送单位是被审计单位。审计组应在审计实施3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特殊审计业务可在实施审计时送达。
二、审计实施阶段
1.审计取证
(1)审计组应按《审计通知书》规定的时间进驻被审计单位。
(2)内部审计人员应边审计边收集审计证据,可以运用审核、观察、监盘、询问、函证、计算和分析性复核等方法,取得能够证明审计事项的原始资料以及审计人员编制的汇总表、分析表、审计记录单等证明材料。对作为证据的原始资料、文件、实物等,可采用复印、复制、拍照、录音等合法方式取得。盘点现金、有价证券等,应由二名审计人员现场监督清点。
(3)内部审计人员取得的审计证据,应当由被审计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如果证据提供者拒绝的,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在证明材料中注明原因并签名。
(4) 内部审计人员在取证中应求实、细致、公正,收集的证据应做到客观真实、必要充分、合法合规。
(5)对形成审计结论和建议有关的所有重要事项均应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审计工作底稿应由审计组长或内审人员复核。
2.检查审计实施结果
在审计实施即将结束前,审计组应对照《审计实施方案》检查审计目的是否达到,审计内容是否都已审查,审计证据是否齐全、合法、有效等。如未达到规定要求或取证不全的,应继续补充完善。
三、审计终结阶段
1.凡发出《审计通知书》的审计项目,审计组长或审计人员应当按《审计实施方案》规定的时间撰写并提交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并及时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
审计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1)审计依据、时间、范围、内容和方式。
(2)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包括财政财务隶属关系、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等。
(3)审计评价,即根据审计目标,以审计结果为基础,对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及内部控制、管理情况进行评价。
(4)审计查明问题及处理、处罚意见和依据。
(5)改进管理、改善经营活动的可行性建议。
2. 收到征求意见稿后被审计单位应当在收到报告之日起10日内书面反馈意见,否则视为无异议。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有异议的,审计组应进一步核实,并作出书面说明,必要时应当据实修改审计报告。
3.小组审计报告经必要的修改后,应连同被审计单位的反馈意见及时送审计处负责人复核。经审计处负责人或学院、部门分管领导同意后,按审计文书规范,由审计处或学校授权的法定单位出具《审计报告》。
4.对严重违反财经法规、造成重大损失浪费的直接责任人,提出处理建议或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5.《审计报告》应送达被审计单位和有关单位。
四、审计后续阶段
1.填写《已审项目审计情况台账》
审计组长应按照《审计报告》中的数字及其他情况,如实填写《已审项目审计情况台账》。
2.检查《审计报告》的执行情况
(1)审计处在《审计报告》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了解审计意见建议的采纳情况,检查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的执行情况。被审计单位已执行完毕的,应取得执行情况的书面报告及调整账户复印件、交款书复印件等材料,并归入审计档案。
(2)审计处发现原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错误或者不当的,应主动进行复查补证,并及时予以纠正。
3.审计项目立卷归档
(1)审计组长或审计处负责人指定的其他审计人员应负责收集与审计项目有关的材料,做好审计档案归档工作。
(2)审计档案案卷质量的基本要求是完整、精练,卷内文件顺序排列正确。
五、本操作办法由云南民族大学审计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有关参考格式:
1.审计实施方案
2.审计通知书
3.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
4.对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的反馈意见表
5.审计报告审核意见表
6.审计报告
7.审计报告执行情况回函
8.审计文书送达回证
9.审计记录单
10.审计工作底稿
11.审计情况台账
12.卷内文件目录
附件1
审 计 实 施 方 案
被审计单位 编制人
审计类别 编制日期
项目名称
立项依据 | | 审计方式 | |
审计范围 | |
审计目的 | |
被审单位 基本情况 | |
审计内容 及重点 | |
审计组人员及分工 | 组长: 成员: 分工情况: |
审计处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分管领导 审批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审计方案修改记录 | | | |
附件2
* 审通〔201 〕 号
* * *关于审计 * * * 的通知
* * * (被审单位名称):
根据* * *(法规文件、年度计划等),决定派出审计组,自
*年*月*日起,对* * *进行就地(送达)审计,重点审计(内容)* * *,必要时将作追溯或延伸审计。请予积极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审计组组长:
成员:
**** 年**月**日
主题词:审计 * * * 通知
抄送:
附件3
审计报告
征求意见稿
被审计单位:*****
审 计 项 目 :******************
关于 * * * 的审计报告
* * *(内审机构名称):
根据 * * *,我们于*年*月*日至*月*日,对* * *进行了就地(送达)审计,重点审计了* * *。审计期间得到了* * *的积极支持与配合,审计实施已顺利完成。现将审计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二、审计评价
三、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拟提出的意见建议
***审计组
审计组组长(签名):
****年**月**日
附件4
对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的反馈意见
审 计 人 员 签 名 | 审计组长: 主审: 审计人员: 年 月 日 |
被 审 计 单 位 意 见 | 单位领导: (公章)财务主管: 年 月 日 |
被 审 计 者 意 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注:填写不下,可另附纸。
附件5
审计报告审核意见表
审计报告名称 | 云南民族大学人民武装学院2016至2018年度财务收支及内部控制情况审计报告 |
报告日期 | 2019年5月26日 | 拟稿人 | |
内 审 机 构负 责 人 审 核 意 见 | 审计报告已按程序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按反馈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报告经处务会议讨论通过,建议印发,现报请校长审批。 签名: 年 月 日 |
单 位 内 审 主 管 领 导 审 核 意 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备 注 | |
注:本表后附《审计报告》及《管理建议书》各1份
附件6
审计报告
* * *〔201*〕第* *号
被审计单位:********
审 计 项 目 :*****************
* * *(被审单位名称):
根据 * * *,我们派出审计组,于*年*月*日至*月*日,对* * *进行了就地(送达)审计,重点审计了* * *。审计期间得到了* * *的积极支持与配合,审计实施已顺利完成。现出具如下审计报告:
一、基本情况
二、审计评价
三、审计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意见建议
出具审计报告单位(机构)盖章
* * * *年* *月* *日
附件7
审计报告执行情况回函
: 你单位***〔201*〕第**号审计报告已收悉,现将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被审计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注:被审计单位应在收到审计报告并执行完毕后将本函及有关原始凭证复印件回复我单位。
附件8
审 计 文 书 送 达 回 证
审计文书 标 题 | 云南民族大学附属中学2014年6月至2018年12月财务收支及内部管理情况审计报告及管理建议书 |
送件人签名: | 年 月 日 | 收件人签名: 年 月 日 |
送件单位公章 | | 收件单位公章 |
附件9
审 计 记 录 单
被审计单位: 记录日期:
审计事项 | |
资料来源及名 称 | |
记 录 内 容 | |
被审计单 位 确 认 | 签名: 单位(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审计人员:
附件10
审 计 工 作 底 稿
索引号:
被审计单位名称 | |
审 计 事 项 | |
会计期间或截止日期 | |
审计人员 | | 编制日期 | |
审计 查出 问题 摘要 拟处理处罚及依据 | |
复核意见 | |
复核人员 | | 复核日期 | |
附件: 页
附件11-1 | | | | | | | |
云南民族大学审计情况台账 | |
| |
填报单位: | | 金额单位:元 | |
审计项目 | | 二、审计处理情况 | |
被审计单位 | | 应上缴金额 | | |
审计(调查)单位数 | | 应归还原渠道资金 | | |
审计文书 | 应调账处理金额 | | |
| 文号 | 时间 | 移送处理 | |
审计通知书 | | | | 案件/事项(件) | 涉及人员(人) | 涉及金额 | |
审计报告 | | | 司法机关 | | | | |
专项审计调查报告 | | | 纪检监察部门 | | | | |
移送处理书 | | | 有关部门 | | | | |
综合报告 | | | 三、审计处理结果落实情况 | |
一、审计(调查)查出的主要问题情况 | 已上缴金额 | | |
小计 | | 已归还原渠道资金 | | |
应缴未缴预算收入 | | 已调账处理金额 | | |
隐瞒截留收入 | | 移送处理落实情况 | |
违规改变资金用途 | | | 已立案/已处理(件) | 已处理人员(人) | |
虚列支出 | | 司法机关 | | | |
虚列成本 | | 纪检监察部门 | | | |
少计少缴税费 | | 有关部门 | | | |
账外资产 | | 出具审计(调查)报告(篇) | | |
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 | | 审计提出建议(条) | | |
超标准超计划支出 | | 被采纳的审计建议(条) | | |
其他 | | 被审单位制定整改措施(项) | | |
| 被审单位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份) | | |
| | | | | | | |
内审机构负责人: | | 审计组长: | 填报人: | 填报日期: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附件11-2 | | | | | | |
云南民族大学独立核算单位(企业)审计情况台账 |
填报单位: | | 金额单位:元 |
审计项目 | | 二、审计处理情况 |
被审计单位 | | 应上缴金额 | |
审计(调查)单位数 | | 应归还原渠道资金 | |
| | | 应追回、处理资产金额 | |
审计文书 | 应调账处理金额 | |
| 文号 | 时间 | 移送处理 |
审计通知书 | | | | 案件/事项(件) | 涉及人员(人) | 涉及金额 |
审计报告 | | | 司法机关 | | | |
专项审计调查报告 | | | 纪检监察部门 | | | |
移送处理书 | | | 有关部门 | | | |
综合报告 | | | 三、审计处理结果落实情况 |
一、审计(调查)查出的主要问题情况 | 已上缴金额 | |
小计 | | 已归还原渠道资金 | |
收入不实,虚增(虚减)利润 | | 已追回、处理资产金额 | |
已调账处理金额 | |
成本(费用)不实,虚增(虚减)利润 | | 移送处理落实情况 |
| 已立案/已处理(件) | 已处理人员(人) |
账外资产 | | 司法机关 | | |
有账无实 | | 纪检监察部门 | | |
有问题资产 | | 有关部门 | | |
转移国有资产 | | 出具审计(调查)报告(篇) | |
挪用专用资金 | | 审计提出建议(条) | |
少计少缴税费 | | 被采纳的审计建议(条) | |
其他 | | 被审单位制定整改措施(项) | |
| | 被审单位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份) | |
内审机构负责人: | | 审计组长: | 填报人: | 填报日期: |
| | | | |
附件12
卷内文件目录
顺序号 | 责任者[作 者] | 文 件 标 题 | 文件 日期 | 发文号 | 页 码 | 备注 | |
| | 第一单元:结论性文件材料(按同类归集,逆审计程序结合文件材料的重要程度排列) | | | | |
| | 审计情况台账 | | | | |
| | 通报或公布审计结果的文件 | | | | |
| | 审计建议书,移送处理函 | | | | |
| | 审计建议书的回函,移送处理函的回证 | | | | |
| | 审计报告 | | | | |
| | 审计报告执行情况回函(被审计单位采纳建议意见情况的材料) | | | | |
| | 审计报告送达回证 | | | | |
| | 审计报告审核意见表 | | | | |
| | 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 | | | | |
| | 被审单位对审计的反馈意见及审计组对反馈意见的说明 | | | | |
| | 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送达回证 | | | | |
| | 第二单元:证明性文件材料(按其与所证明的审计报告所列问题和审计评价意见相对应的顺序排列) | | | | |
| | 审计工作底稿及所附的审计证据(按与审计报告内容对应的顺序排列) | | | | |
| | 第三单元:立项性文件材料 | | | | |
| | 上级有关单位、本单位领导下达的指令性及.与审计项目有关的举报材料等; | | | | |
| | 审计实施方案及调整审计方案的材料 | | | | |
| | 审计通知书及送达回证。 | | | | |
| | 第四单元 其他备查文件 | | | | |
| | 没有列入审计实施方案但与本审计项目有关的材料 | | | | |
| | 被上级上级机关或同级政府有关部门采用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简报等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