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云南民族大学委员会文件
校团发〔2025〕50 号

各学院、各部门:
为切实保障暑期社会实践工作顺利进行,已完成社会实践的团队和个人及时做好实践总结,针对正在实践和即将开展社会实践的团队和个人,在《云南民族大学2025年暑假学生实践安全注意事项提示》的基础上,补充暑期社会实践安全注意事项提醒如下:
(一)涉及暑期团队和个人社会实践的学院、部门要始终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加强安全保障和过程管理,杜绝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学院、部门应紧密关注实践团队动态,对所有实践项目开展安全评估。
(二)坚守意识形态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稳定底线,加强各类暑期社会实践安全教育管理,做好安全应急预案。实践师生实践期间务必购买意外保险、签订安全协议,严禁饮酒。
(三)严格筛选实践单位,核查场地安全条件,对所有实践项目开展安全评估,对未通过安全评估的项目实行“一票否决制”。提前排查现场安全隐患,对偏离预设路线的情况及时提醒纠正;协调实践单位指派专人配合安全管理,加强实践现场监护。研判实践地天气变化、交通情况和自然地质条件等,不得在气象灾害、地质灾害频发易发地区,或气象条件存在安全隐患等情况下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四)在往返实践地点及日常出行中,务必优先选用合规、安全的交通方式。乘坐公共交通时,严格遵守运营规则,留意车辆运行状态与站点信息。选择任何交通方式均需严格遵循道路交通法规,主动规避施工路段、极端天气影响下的危险路线。
(五)参加各类校、院级社会实践的团队,应针对实践场景开展定制化安全培训,建立动态监管机制。根据相关要求严格遵守“每日安全报告”机制,及时向学校、学院反馈行程进展、活动情况、安全状况。
(六)进一步压实安全管理责任,指导、带队教师应充分发挥作用,指导团队提升出行安全、住宿安全、饮食安全、实践安全等意识。所有团队开展活动全程须有指导、带队教师随行指导,若教师因特殊原因不能随队指导,向校团委或学院报备后直接取消实践活动。全体团队成员应听从指挥,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不擅自离队,不擅自变更社会实践活动计划、行程,遇到任何困难和问题第一时间向指导、带队教师报告。遇异常情况立即停止活动并报告,不抱侥幸心理冒险行事。
(七)参加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返家乡”、暑期实习实践的个人,应强化“自己是自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理念,切实保障自身安全。在前往实践地及实践结束返回时,应提前向学校、家人、朋友完整报备行程规划,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行程可追溯。在实践中,应主动熟悉实践地安全疏散通道、消防设施布局,严格遵循单位安全操作流程及安全生产规定。开展一切活动、工作均需以安全为前提。若遇意外伤害、突发疾病等情况,先确保人身安全,立即向实践单位、父母及学校报告。
共青团云南民族大学委员会
2025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