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昊哲同学(学号24207020810133):
你因个人原因,申请休学,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至 2025 年 12 月。现休学期满,你未向学校提交复学申请。根据《云南民族大学本专科学籍管理规定》第十章第五十条第二款“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复学手续或者经复学复查不合格的,应予退学处理”之规定,经研究,拟对你作退学处理决定,请你知悉。
如对以上处理有异议,请于2026年4月10日前,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辩意见,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书面陈述寄送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云南民族大学博文102办公室(收),邮编:650504。
特此告知。
体育学院(中印瑜伽学院、国际太极学院)
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