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尚未消退,我国东南沿海一些地区,却开始出现了“招工难”。到2010年春节前后这一现象逐渐波及更多地区,甚至一些内陆省份。2月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一项调查显示,被调查企业中有70%预期今年招工“有困难”或“有一定困难”。据广东省发布的监测信息,广东省用工缺口约90万人。许多企业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时“没米下锅”,现在好不容易等来订单又找不到“煮饭的人”。
对于广大群众来说,“饭碗”是天大的事。就业领域里的“风吹草动”,无不引起社会的关注。从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下数千万农民工返乡,到目前一些地方出现“招工难”,同时又还有很多大学毕业生陷入找工作难的困境。很多人不禁疑惑:对现在的就业形势到底应该怎么看?
● “招工难”是如何形成的?
“招工难”现象引发了社会热议,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有人认为,“招工难”表明农民工就业难问题已发生“逆转”;也有人表示,“招工难”只是暂时现象,没必要大惊小怪……那么,“招工难”到底是怎么形成的呢?
“招工难”源于我国经济企稳回升,用工需求明显增加。农民工主要集中在东南沿海从事加工制造业的中小企业里,这些企业多为出口外贸型,受国际经济形势影响较大。2009年年初,由于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企业订单大幅下滑,经营陷入困境,导致大批农民工集中返乡。随着我国经济形势的好转和世界经济的复苏,许多工厂新接订单持续增加,用工需求相应大量增加。
“招工难”源于农民工返乡就近就业和创业。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惠农政策,加大了对中西部地区的扶持,从事农业的收入有了明显提高,同时,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提速,就业机会也明显增加。如果扣除相对较低的生活成本,实际收入与在沿海地区打工相差并不大。于是很多农民工返乡后便选择了在家乡就近就业和创业。
“招工难”源于东南沿海地区不少企业长期工资低、待遇差,农民工“用脚投票”,主动离开。这些地区的许多企业工人工资十几年不变,劳动时间长、劳动强度大、工作条件恶劣的情况比较普遍。此外,农民工在医疗、养老、住房、子女教育等方面也都无法享受与当地居民相同的待遇。特别是“80后”、“90后”新生代农民工现在已成为我国农民工的主体,他们对就业环境、工资待遇和发展空间有新要求,对自身权益越来越重视,敢于对条件差的企业说“不”。
“招工难”源于特定时期用工信息的不对称。由于企业用工信息与农民工外出务工愿望之间传递渠道不畅,导致招工单位和农民工的供需高峰期对接不上。今年由于国际需求的原因,春节前后企业用工需求激增,而农民工通常要在家过完元宵节才外出打工,因而这段时间就容易出现“招工难”的现象。
“招工难”也源于农民工的职业素质和技能水平与企业岗位实际需求不适应。长三角、珠三角地区企业急缺大量熟练工和技术工,但是多数农民工缺乏相应技能,造成“招工难”和就业难并存。
但应看到,目前“招工难”现象只是表现在部分地区和部分企业,是局部性的而非全国性的,暂时性的而非长期性的,具有区域性、行业性和结构性特点。从总体上说,我国就业人口总体供大于求的局面短时期内不会有大的改变。根据人口结构测算,今后一个时期,每年需要就业的城镇劳动力超过2400万人,而经济在正常增长条件下,就业岗位每年只能安排1200万个左右,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矛盾相当突出。2010年新进入人力资源市场的劳动力将达到1500万人,其中高校毕业生将超过630万人。
此外,我国农村还有1亿多富余劳动力,每年需要转移的大约800万—900万人;2亿多农民工当中还有很多工作岗位并不稳固。做好这些重点人群的就业工作,形势严峻、任务艰巨。
因此,既要看到“招工难”现象对于促使企业改善工作环境、提高工资待遇、维护农民工权益等方面所具有的积极意义,也要看到“招工难”并不意味着当前就业形势已经出现明显好转。企业“招工难”与求职者就业难并存,凸显了深层次的就业结构矛盾,今后还会进一步加剧。对于解决就业问题的严峻性和长期性,我们要保持清醒的认识。
知识点
“新生代农民工”
“新生代农民工”主要是指当前活跃在劳动力市场上的20世纪80年代、90年代出生的农民工群体,目前约有1亿人。他们生长在农村,却不迷恋故土,对农业生产并不熟悉;他们工作在城市,渴望融入城市社会,却难以扎根城市。与父辈相比,他们找工作不光看工资待遇,更看重工作环境和职业发展,但不少人缺乏技能,同企业岗位的要求对接不上。如何做好新生代农民工工作是一个全新的课题。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着力解决新生代农民工问题”。
● 为什么要千方百计扩大就业?
就业,涉及千家万户的生计和发展,对于我国这样一个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发展中国家来说,妥善解决就业问题尤为重要。我国的劳动力人口近8亿,相当于所有发达国家劳动力资源的总和。特殊的人口国情决定了我们必须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努力让更多的劳动者获得工作岗位。
就业关乎个人生存和尊严。古人说:“无恒业者无恒产,无恒产者无恒志。”一个人只有从事某种职业、某项工作,付出劳动获得经济收入,才能获取生活资料,维持生计、改善生活。同时,劳动者在自己的岗位上发挥聪明才智,还能够享受劳动的喜悦,体验为社会创造财富和价值的成就感,实现有尊严的生活,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可以说,就业是一个人生存、发展和自我实现的重要前提和基本途径。就业关乎社会和谐稳定。就业是民生之本,安居乐业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本前提。只有人们都有工作干,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生活保障,人心才会思安,才会增强社会归属感和安全感,社会才会稳定发展。充分就业也有利于减少贫困,缩小收入差距,促进社会公平,增进人际关系的和谐。世界其他许多国家发展的事实也说明,失业率过高往往成为引发社会动荡的重要原因。
就业关乎经济健康发展。就业是经济发展的基础,也是反映经济运行状况的“晴雨表”。国民经济的不断增长、社会财富的日益增加,归根到底是各行各业的劳动者在不同的就业岗位上创造出来的。如果大批劳动者处于失业状态,不创造财富却在消耗财富,必然削弱经济增长的活力。同时,只有实现充分就业,使人们的收入不断增加,才能刺激消费需求,使经济发展获得持久的动力。
为实现更充分的就业,近年来党和政府坚持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在保持经济较快增长的同时,不断加大解决就业问题的力度。特别是2008年年底以来,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推出一系列稳定和扩大就业的政策措施,使就业情况好于预期。2009年全国城镇新增就业1102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22%;城镇登记失业率保持在4.3%,低于4.6%的年度预期目标。在国际国内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取得这样的成绩极为不易。
今年是经济形势极为复杂的一年,就业形势相当严峻。后金融危机时代,国际经济环境更加复杂多变,给就业问题不断带来新的挑战和变数。我国经济回升向好的基础还不牢固,经济运行中的新老矛盾和问题相互交织,同时还面临着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的艰巨任务。这些问题应对不好,都会给扩大就业带来不利影响。而且目前30%—40%的城镇新增就业人员属于灵活就业,部分已就业的农民工岗位不稳定,收入较低,也增加了保持稳定就业的难度。
同时,长期存在的劳动力“三碰头”形势和就业结构性矛盾突出的问题,使就业形势更加复杂。一方面,我们长期面临青年就业、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和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三碰头”局面,这是其他国家不曾有过的;另一方面,我国劳动力总体素质偏低,大量农民工包括青年农民工,只能从事简单的体力劳动,而技术工人特别是技师、高级技师却相当紧缺,不能适应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的需要。这些也都增加了解决就业问题的难度。
总之,特殊的国情、复杂的经济形势、突出的就业压力,决定了我国就业问题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党和政府已明确提出,扩大就业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头等大事,要把促进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我们必须下更大的决心,用更大的力气,千方百计做好扩大就业这项关乎国计民生的大事。
观点声音
无论大学生还是农民工的就业,不仅关系他们的生计,还关系他们的尊严。
农民工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干的活最苦最累,拿的钱最低最少,全社会理应给予他们更多的关心、关注和关爱。
勇立经济潮头的沿海地区企业,要有远见和责任感,主动回应农民工多方面的权利保障诉求,否则一味抱怨“招工难”,最终受害的还是自己。
大学毕业生就业观念要转变,不能爱哪行才干哪行,要干哪行爱哪行。
铁饭碗的真正含义不是在一个地方吃一辈子饭,而是一辈子到哪儿都有饭吃。
● 如何促进农民工就业?
2010年,青岛市推出了惠及数万农民工的“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全年组织培训农民工5万人,对培训合格的农民工给予200—500元的补贴;培训“金蓝领”2000人,其中技师1000人,高级工1000人……不仅培训力度比往年更大,而且适应当前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对农民工技能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突出了培训的针对性,着力提升农民工的就业层次,受到热烈欢迎。
截至2009年年底,我国农民工总量为22978万人,广泛分布在国民经济的各个行业,已成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由于文化程度普遍较低、缺乏技能或技能单一、缺乏必要的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原因,他们的就业面临着特殊困难。必须给农民工更多的关怀、支持和鼓励,切实帮助他们解决求职就业中遇到的种种难题。
稳定企业就业。企业是经济活动和吸纳就业的主体。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过程中,国家实施“五缓四减三补两协商”等措施,引导企业尽量不裁员、少减员。要保持援企稳岗政策的连续性,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在岗农民工就业岗位。大力支持劳动密集型产业、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和服务业发展,增强吸纳农民工就业的能力。发挥政府投资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对稳定就业的导向作用,尽可能提供更多就业岗位。
强化就业服务。组织实施“春风行动”等各种农民工就业服务活动,加强用工信息搜集和发布工作,推进在输出地和输入地之间搭建劳务对接平台,引导农民工有序外出。进一步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强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建设,做好城市和县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间的信息对接,及时为农民工提供有效岗位信息。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提高就业服务水平。根据用人单位需求及时举办招聘会,为农民工提供更多、更方便的择业机会。建立人力资源市场监测系统,完善统计和调查制度,提高对人力资源配置的预测和反应能力。
加强技能培训。要根据企业用工急需和人力资源市场的需求信息,组织开展上门、对口培训和岗前培训,实现培训和上岗就业无缝对接。根据农民工意愿,分级分类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中短期实用技能培训、岗位培训、技能提升培训、创业培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等各类技能培训,切实提高农民工创业就业能力。强化企业责任,用人单位要结合岗位需求和工作需要,组织农民工参加岗位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
优化创业环境。要将农民工纳入创业政策扶持范围,在用地、收费、信息、工商登记、纳税服务等方面,降低创业门槛,给予农民工创业更大的支持。推行联合审批、“一站式”服务、限时办结和承诺服务等,开辟农民工创业“绿色通道”。组织开展创业培训,提供政策咨询、项目推荐、开业指导、后续支持等创业服务。做好农民工创业的金融服务工作,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产品支持力度,提供符合农民工创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农民工创业属于政府贴息的项目要按照规定给予财政贴息,帮助其解决创业资金困难。
加强权益保护。依法规范农民工的劳动关系,指导、帮助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及时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健全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深入开展工伤保险全覆盖行动,推进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加强职业病防治和农民工健康服务,落实农民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
网友提问
网友:一方面强调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另一方面又要扩大就业,两者是否矛盾?
答:两者并不矛盾。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淘汰生产工艺落后、高污染、高耗能企业,一方面在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制造业的同时,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另一方面也不能放弃劳动密集型产业,特别是要支持那些技术先进、附加值较高、就业容量大的制造业和出口加工业发展,这是扩大就业的需要,也是发挥我国人力资源优势、保持国际竞争力的需要。
知识点
“五缓四减三补两协商”
“五缓”是指对暂时无力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困难企业,在一定条件下允许缓缴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项社会保险费;
“四减”是指阶段性降低除养老保险外的四项社会保险费费率;
“三补”是指使用失业保险基金为困难企业稳定岗位支付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以及使用就业专项资金对困难企业开展职工在岗培训给予补贴;
“两协商”是指困难企业不得不进行经济性裁员时,对确实无力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在企业与工会或职工双方依法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可签订分期支付或以其他方式支付经济补偿的协议。支持困难企业职工通过集体协商,采取缩短工时、调整工资等措施,共同应对困难,稳定劳动关系。
● 如何缓解大学毕业生就业压力?
位于四川德阳市的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今年招聘了6名清华大学毕业生。该公司人力资源处负责人说:“我在企业负责招聘工作20多年了,今年第一次出现30多名清华大学毕业生到我们企业求职的情况。”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大学生的就业观念正在出现积极变化,更加理性、更加务实。如今,“基层”、“创业”、“西部”等逐渐成为大学毕业生就业热词。
大学毕业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是现代化建设中一支高素质的生力军。做好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关系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系国家现代化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今年大学毕业生达到630余万人,是10年前的5倍多,再创历史新高。加上往届未实现就业的,需要就业的毕业生超过700万人,就业形势不容乐观。
党和政府在落实和完善已有政策的基础上,又及时推出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就业促进措施,实施大学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全方位促进毕业生就业。实施“岗位拓展计划”,拓宽大学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西部地区和中小企业就业的主渠道;实施“创业引领计划”,对大学毕业生创业实施创业培训、项目开发、小额担保等一体化运作和服务;实施“就业服务与援助计划”,为大学毕业生提供免费就业公共服务;举办大学毕业生就业服务周、就业服务月专项活动……这些政策措施越来越细、越来越实、越来越成体系,为大学毕业生就业提供了多种渠道和重要保障。
促进大学毕业生就业是一项系统工程,离不开各级政府、高校以及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多措并举、多管齐下,形成促进大学毕业生就业的强大合力。
对各级政府来讲,要把中央各项部署落到实处,采取更加积极的促进大学毕业生就业的政策。要将大学毕业生就业纳入当地就业总体规划,放在当前就业工作的首位,加强统筹安排。积极深化户籍、人事和用工制度改革,清理大学毕业生就业的制度障碍。通过发展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增加就业岗位,特别是结合经济结构调整,创造更多智力密集型就业机会。落实企业吸收大学毕业生就业的各项优惠政策,使各类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成为吸纳大学毕业生的“蓄水池”。完善创业扶持政策,鼓励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加强对参加基层就业项目的大学毕业生的指导、管理和服务。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引导和鼓励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积极开展针对大学毕业生的就业服务,为大学生就业减少成本、提供方便。
对高校来说,要把促进就业作为头等大事,努力拓展毕业生就业空间。要全面落实就业的“一把手”工程,确保就业指导服务在机构、人员、经费上的“三到位”,健全就业工作体系。开设就业指导课程,开展创业教育与服务,努力提高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和社会适应力。主动适应社会需求和就业市场的变化,加大学科和专业调整力度,进一步整合和优化教育资源,着力培养高素质的复合型人才,实现由人才供给导向型向就业需求导向型的转变。
对用人单位来说,要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努力吸纳大学毕业生就业。目前,很多用人单位存在着过分看重高学历、看重工作经历、拒绝女生求职、故意压低待遇等倾向,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大学毕业生就业。用人单位应该树立长远眼光和正确的用人观念,消除性别、学历等偏见,完善用人机制,积极吸收和储备优秀人才。
对大学毕业生自身来说,应该增强信心,切实提高就业能力。要转变观念,树立“先就业、后择业”、“重事业、轻地域”等正确的择业观,自觉把自己的知识、技能和国家、社会的需要结合起来。要勇于创业,利用自己较高的知识水平和较强的工作能力、学习能力自主创业,闯出属于自己的广阔天地。要练好“内功”,在刻苦学习、提高知识水平的同时,积极参与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增加社会经历,积累工作经验。要及时了解就业信息,掌握就业技能,把握好每一个就业机会。
此外,社会各方面要共同帮助大学毕业生顺利跨过就业这道“坎”。广大学生家长要引导子女正确看待当前就业形势,更新就业观念,合理确定就业预期。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党和政府促进大学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宣传到西部、到基层就业和自主创业的先进典型,营造促进大学毕业生就业的良好舆论氛围。
● 怎样帮扶困难人员就业?
5月13日,由天津市残联等单位举办的“携手助残就业,改善残疾人生活”残疾人专场招聘会拉开帷幕。财务会计、工程师、广告设计、软件编程师、车工、钳工……170多个用人单位提供的1500多个就业岗位,静候残疾人求职者的挑选。近年来,天津市每年都为残疾人举办多场专场招聘会,为许多残疾人朋友打开了就业的新天地,找到了生活的新希望。
在我国庞大的就业大军中,有一个自身条件较差、非常渴望工作岗位而又很难实现就业和创业的群体,被称为就业困难人员。这一群体,主要包括以“4050”人员为主的大龄失业人员、残疾人、低保对象、“零就业家庭人员”等。
解决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问题,帮助他们找到或重新找到工作岗位,有助于改善他们的生活,解决民生问题中的“短板”,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任务。面对当前严峻的就业形势,必须进一步加大对就业困难人员的扶持力度。
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要引导各类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积极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对于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相应期限内给予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补贴等优惠政策。推进城市环保、绿化、卫生、治安、交通、便民服务等公益性岗位开发。政府投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要优先安置符合岗位要求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
强化就业援助和服务。要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中设立专门为就业困难人员服务的综合服务窗口,免费提供劳动保障、政策咨询、职业指导、技能培训、职业介绍等公共就业服务。针对就业困难人员的特点和需求,集中开展上门服务和“一对一”精细化援助。进一步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帮助他们提高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落实鼓励就业困难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政策,鼓励他们立足实际、各展所长,多渠道就业和创业,并提供全过程、全方位的服务。
“我们要通过持之以恒的努力,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让广大劳动者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这是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作出的庄严承诺。我们深信,随着各项促进就业政策和措施的深入实施,各类群体就业难的问题必将得到进一步缓解,社会就业总量和结构更加均衡、就业环境更加完善、就业保障更加健全、就业质量更加良好的就业局面也一定会逐步成型。
知识点
“4050”人员
“4050”人员是指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本人就业愿望迫切,但因自身就业条件较差、技能单一等原因,难以在劳动力市场竞争中就业的劳动者。据有关部门抽样调查,“4050”人员占下岗失业人员的28.7%,全国“4050”人员约300万人。
深度阅读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
2.《政府工作报告》,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
相关链接
1.《关于实施“2010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 大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
2.《关于进一步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