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1日,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办公厅印发了贯彻落实《昆明市献血条例“三优四免一补”规定实施方案的通知。
方案中明确规定了“三优四免一补”享受待遇的条件、《昆明市无偿献血荣誉证》申领程序、享受待遇的方式及注意事项,现整理如下:
(一)享受待遇的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核发《昆明市无偿献血荣誉证》:
(1)在昆明市献血累计达20次以上,荣获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的献血者;
(2)在昆明市无偿献血志愿服务时间超过十年且累计时间超过1500小时、或累计时间超过3000小时,荣获国家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的志愿者。
(二)《昆明市无偿献血荣誉证》申领程序
符合条件的献血者或志愿者,凭本人身份证,向昆明市献血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由昆明市献血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实相关信息后,审核发放可同时作为公交爱心卡使用的《昆明市无偿献血荣誉证》。
(三)享受待遇的方式
1.凭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者居住证、《昆明市无偿献血荣誉证》,以及按各部门相关规定需要提供的资料,享受“三优”待遇:
(1)市、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供就业岗位;
(2)市、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就业;
(3)县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保障其子女入托、义务教育阶段入学。
2.凭本人身份证和《昆明市无偿献血荣誉证》,享受以下“四免”待遇:
(1)免费进入以下政府主办的公园、旅游风景区:昆明动物园、大观公园、金殿名胜区、黑龙潭公园、昙华寺公园、郊野公园、石林风景区、九乡风景区、西山风景区、宝海公园(不含景区内车船、游乐设施及其他费用);
(2)各公立医疗机构确定具体负责受理的窗口,符合条件的患者在该窗口办理相关手续后享受免交普通门诊诊查费和优先诊疗的待遇。各公立医疗机构要根据各自就诊流程,制定本单位具体的落实措施,明确操作流程、咨询电话等,并在院内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同时报属地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公立医疗机构落实《条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由昆明市献血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个人申请、统筹协调的原则,每年安排献血者或志愿者本人享受一次由用血医疗机构提供的基本项目免费健康体检;
(4)持《昆明市无偿献血荣誉证》(不需出示身份证),免费乘坐城市轨道交通和市内城市公共汽车;
3.凭本人身份证和《昆明市无偿献血荣誉证》,以及人社部门规定提供的材料,享受“一补”待遇:
市、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给予相应社保补贴。
(四)注意事项:
(一)持《昆明市无偿献血荣誉证》享受免费乘坐城市轨道交通和城市公共汽车待遇,应当遵守公交爱心卡的有关规定并按时进行年审。
(二)《昆明市无偿献血荣誉证》仅限本人使用。一旦发现转由他人使用,停止使用半年;转由他人使用两次,停用一年;转由他人使用两次以上,停止享受“三优四免一补”待遇。
(三)符合条件的献血者或志愿者享受“三优四免一补”待遇时,应遵守社会公德,服从现场管理,维护现场秩序。
(四)昆明市献血领导小组办公室(云南昆明血液中心)
地址:高新区科光路39号
服务电话:0871—68102842
投诉电话:0871—68326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