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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民族大学与北京浩天(昆明)律师事务所签订校企合作协议

    发布日期:2024-01-17

    1月15日,副校长许传坤一行到北京浩天(昆明)律师事务所开展访企拓岗工作,北京浩天(昆明)律师事务所主任刘丽娟、党支部书记杨连位出席座谈会。双方在会上签订校企合作协议,举行“国家卓越法治人才联合培养基地”“云南民族大学法学院教学实习实训基地”揭牌仪式。

    许传坤与刘丽娟在会上签订了校企合作协议,共同为“国家卓越法治人才联合培养基地”“云南民族大学法学院教学实习实训基地”揭牌。

    许传坤在座谈会上介绍了学校基本情况和近年来学校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服务国家战略、服务云南边疆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方面所做的主要工作和取得的成绩。他说,通过校企双方合作,学校和企业可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把专业人才培养好、使用好,在服务“一带一路”倡议、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等方面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刘丽娟在座谈会上介绍了北京浩天(昆明)律师事务所发展历程、业务领域,表达了对涉外法治人才的迫切需求,对我校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目标、培养模式提出了建议和意见。双方就进一步加强合作的方向、机制与路径进行了深入探讨。(文/杨立帆 图/北京浩天(昆明)律师事务所)

    责任编辑:左映龙 复审:和金光 终审:朱毅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