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实现党内监督全覆盖,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学校党委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校内巡察督查工作的实施意见》,决定在校内开展此项工作。根据工作部署,校党委成立了巡察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巡察督查组,开展对民族文化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巡察督查工作。
2017年1月3日下午,巡察督查组到民族文化学院发布巡察督查公告,召开动员会,部署第二轮校内巡察督查工作。巡察督查组组长卢培义同志作了动员讲话,巡察督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林同志作了工作要求,民族文化学院党委书记李晓莉同志作了表态发言及工作汇报。
卢培义同志就这次巡察督查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要充分认识巡察督查工作的重要意义;二是要准确把握巡察督查工作的对象、主要内容和范围;三是要正确使用巡察督查的工作方式。巡察督查工作是政治巡察,是党的巡视工作的延伸和补充,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是一项重要的严肃的政治工作。学校党委高度重视巡察督查工作,要求民族文化学院党委和全体党员干部要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认识巡察督查工作的重要意义,主动配合巡察督查工作组开展各项工作,自觉接受巡察监督,切实抓好整改落实,用实际行动向校党委决策部署看齐。
据悉,本轮巡察督查工作于2016年12月30日开始,2017年1月15日结束,为期16天。设置了专门的举报箱和反映问题电话、电子邮箱,将采用听取专题汇报、个别谈话、受理师生来电来信来访、查阅台账、调阅资料、实地调研走访、召开座谈会、列席有关会议、开展民主测评、开展专项检查等方式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