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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增强文化主体性: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有效路径

    发布日期:2026-06-03

    【作者简介】崔慧芳,天水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博士;金炳镐,中央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中国统一战线研究会民族宗教理论甘肃研究基地特聘专家,内蒙古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内蒙古民族大学)首席专家。

    【基金项目】天水师范大学校列项目“立德树人视域下西北高校构建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路径研究”(GJB2025-20)、中国藏学研究中心青年项目“文明互嵌与认同建构:作为‘文化界面’的拉卜楞寺研究”(2025QN008)、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数字时代中国周边民族主义思潮的传播机制与风险治理研究”(25BMZ005)阶段成果。

    【摘 要】文化主体性是民族自我确认、精神独立和价值自觉的集中体现,是文化自信的根本依托,也是中华民族共同体得以稳固和发展的深层精神根基。立足于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原则,循迹“中华民族多元一体”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理论演进脉络,以习近平文化思想和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系统探讨文化主体性作用于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理论逻辑与实践路径。研究认为,增强文化主体性,需在明确“主体性”内涵的基础上,着力于历史主体性的深度挖掘与现代表达、价值主体性的系统整合与现实践履、叙事主体性的自主建构与有效传播、实践主体性的广泛激发与制度保障四个维度协同推进,从而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提供坚实的内生性文化支撑,使其在深刻的文化自觉与坚定的价值自信中行稳致远。

    【关键词】文化主体性;中华民族共同体;习近平文化思想;文化自信

    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在全球化深度发展、文明交流互鉴日趋频繁且复杂的当代世界,一种文明、一个民族能否保持自身的独特性与生命力,能否在历史的激流中把握自身的发展方向,根本上取决于其是否具备清醒而坚定的文化主体性。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任何文化要立得住、行得远,要有引领力、凝聚力、塑造力、辐射力,就必须有自己的主体性。”这一论断,不仅是对人类文明发展规律的深刻洞察,更是对新时代中华文化发展、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出的根本性要求。

    中华民族共同体,作为一个历经数千年交往交流交融而形成的命运与共、休戚相关的民族实体,其稳固与繁荣,不仅需要经济、政治、社会层面的坚实基础,更离不开文化层面深层次的认同与凝聚。这种深层次的认同,其核心便是建立在共同文化根基上的主体性自觉。从“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理论奠基,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成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主线,标志着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认识,从结构形态描述深化到了精神意识建构的层面。而精神意识的建构,本质上是一个文化主体性不断觉醒、确立和强化的过程。

    当前,学界围绕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研究成果丰硕,多集中于历史渊源、政治认同、经济发展、社会整合等视角。然而,从“文化主体性”这一更具哲学深度和文化根本性的视角,系统阐释其与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内在逻辑的研究尚显不足。文化主体性并非文化要素的简单罗列或文化符号的表层运用,而是文化共同体在历史长河中形成、在实践中发展、在比较中确立的,关于“我是谁”“我们从哪里来”“我们向何处去”的自我认知、价值主张和实践能力的统一体,关乎文化的独立性、自觉性、创造性与引领性。

    因此,本文旨在回应这一理论深化的需求,尝试论证:增强文化主体性,是新时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建设稳固强大的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有效路径。

    一、理论之基:文化主体性的思想渊源与核心内涵

    对文化主体性的探讨,需置于马克思主义文化理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智慧以及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实践的宏阔视野中进行审视,以此明晰其思想根基与时代内涵。

    (一)马克思主义关于文化与主体性的论述

    马克思主义虽未直接提出文化主体性概念,但其唯物史观为理解文化的主体性提供了根本方法论。其一,马克思主义坚持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文化作为社会意识的重要形式,其内容与发展深深植根于特定物质生产实践与社会关系之中。探讨中华民族的文化主体性,必须立足于中国大地上的生产生活实践,而非抽象的思辨或外来文化的简单移植。其二,马克思主义强调人的实践活动的主体性。人不是被动适应环境的产物,而是通过实践能动地改造世界与自身。文化正是在人的对象化实践活动中被创造和发展的,体现了人的本质力量与主体能动性。因此,文化主体性本质上是实践主体性在精神文化领域的反映和升华。其三,在阶级社会,文化具有阶级性,反映着特定阶级的利益与诉求。这要求我们在增强文化主体性的过程中,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立场。这些基本原理,构成了思考文化主体性问题的哲学基础。

    (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主体性思想的智慧滋养

    中华文明绵延五千余年未曾中断,其内在的韧性本身就蕴含着深刻的主体性智慧。这种智慧体现在:一是“以人为本”的实践理性。中华文化自周代“敬德保民”思想始,便确立了关注现实人生、重视人伦日用的传统,儒道两家的“为仁由己”、“人能弘道,非道弘人”、“道法自然”等思想,均强调了人在宇宙和道德实践中的主体地位。二是“和而不同”的包容辩证。“天下同归而殊途,一致而百虑”,“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这种思维强调在承认差异性(“不同”)的前提下寻求统一性(“和”),既维护了核心价值的主体性,又为吸纳、融合多元文化元素提供了开放空间,为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形成提供了文化哲学基础。三是“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这种刚健有为、不断自我更新的精神,是中华文化主体性保持生机活力的内在动力。四是天下为公的大同理想。“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这种超越民族、地域界限的共同体理想,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构建提供了崇高的价值目标和精神感召。这些思想遗产,是构建当代中国文化主体性不可或缺的宝贵资源。

    (三)习近平文化思想对文化主体性的时代升华

    习近平文化思想立足新时代的历史方位,对文化主体性问题作出了一系列原创性贡献,标志着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规律的认识达到了新高度。首先,这一思想明确提出文化主体性重大命题。

    习近平总书记将文化主体性提升到关乎文化立得住、行得远的战略高度,明确指出坚定文化自信的首要前提,就是保持自身文化的主体性。其次,系统阐释文化主体性的坚实基础。通过提出“第二个结合”,即“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揭示了当代中国文化主体性赖以形成的“两个根基”,即马克思主义的真理之根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沃土之根。二者的结合,让经由“结合”而形成的新文化成为中国式现代化的文化形态,使中华文明的主体性得到空前巩固。再次,深刻阐明文化主体性的核心体现。文化自信是文化主体性最直接、最有力的体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文化自信,是更基础、更广泛、更深厚的自信。”这种自信,源于对自身文化价值、生命力及其发展前景的充分肯定和坚定信念。最后,全面擘画增强文化主体性的实践路径。包括“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和中华文化影响力等。这些论述,为增强文化主体性、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综上所述,本文所探讨的“文化主体性”,是指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立足中华民族伟大历史实践和当代复兴征程,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行创造性继承与发展,在文明交流互鉴中保持精神独立性与文化自觉,并能够自主设定文化发展议程、引领文化创新方向、贡献中国智慧方案的综合性能力与状态,是历史性、实践性、价值性与开放性的统一。

    二、逻辑之链:文化主体性与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内在关联

    增强文化主体性并非一个孤立的文化建设议题,而是与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存在着深刻而必然的内在关联。这种关联,构成了一条从文化自觉到价值认同,再到共同体稳固的逻辑链条。

    (一)文化主体性为中华民族共同体提供“身份标识”与“意义内核”

    一个稳定、牢固的共同体,必须回答“我们是谁”的身份认同问题。这种认同不能仅仅依靠行政划分或利益捆绑,更需要深层次的文化认同来维系。文化主体性正是这种文化认同的根基。通过对共同历史记忆的梳理(如对“四大发明”、丝绸之路、反抗外来侵略的共同历史叙事)、对共同价值观念的提炼(如仁义礼智信、和谐大同、家国情怀)、对共同文化符号的尊崇(如汉字、春节、长城、长江黄河)以及对共同精神气质的塑造(如勤劳勇敢、自强不息、和平包容),为中华民族提供了一套共享的“意义体系”和“身份标识”。当个体或群体将这套意义体系内化于心,便获得了“中华民族一员”的文化身份感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五个共同”,正是从历史实践层面,夯实了这种文化身份认同的客观基础。也就是说,缺乏鲜明文化主体性的共同体,其身份认同易于模糊、漂移,甚至在外来文化冲击下产生认同危机。

    (二)文化主体性是抵御“文化渗透”与“精神侵蚀”的精神屏障

    在全球化时代,文化交流交融交锋空前激烈。一些西方发达国家凭借其经济科技优势,推行文化霸权主义,通过各种渠道进行价值观渗透和文化输出,企图削弱其他民族的文化认同,解构其精神世界。历史虚无主义、民族虚无主义、文化虚无主义等错误思潮,也时常以各种面目出现,消解主流价值,割裂历史传承,动摇共同体的思想基础。面对这些挑战,一个具备强大主体性的文化,如同拥有健全的免疫系统,能够基于对自身文化价值和发展逻辑的深刻理解与坚定自信,对外来文化进行理性辨析、选择性吸收,有效抵制有害文化的侵蚀,维护自身文化安全与精神独立。对于中华民族共同体而言,增强文化主体性,就是筑牢思想长城,确保在开放的环境中不忘本来、吸收外来、面向未来,始终保持自身的精神特质和发展定力。

    (三)文化主体性激发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内生动力与创新活力

    文化主体性并非保守、封闭的自我中心主义,而是内含着自我革新、开放创新的要求。一个真正具有主体性的文化,必然具有强大的历史穿透力、现实解释力和未来引领力,能从自身深厚传统中汲取智慧,如“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的创新意识,“周虽旧邦,其命维新”②的革新精神,继而回应时代提出的新问题,如共同富裕、生态文明、全球治理等,并能主动参与人类文明的对话与建构,提出自己的理念和方案,如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一带一路”倡议所蕴含的共商共建共享原则。这种源于文化自身的创造力与引领力,是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不断向前发展、实现伟大复兴的内生动力,使中华民族共同体各成员不仅共享历史文化荣光,更能共同开创美好未来,从而增强对共同体的归属感、自豪感和责任感。

    (四)文化主体性是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深层纽带

    中华民族共同体是56个民族在长期历史进程中形成的。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文化主体性,并非要消弭各民族的特色文化,而是在更高层次上构建各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这个共有精神家园,需要一种能够包容多样性、又能凝聚共识性的强大主体文化作为核心支撑。以中华文化为主体,各民族文化多彩纷呈的“多元一体”文化格局,正是这种关系的生动体现。增强中华文化的主体性,意味着更好地提炼、展示中华文化中那些跨越民族、地域,能够引起各民族广泛共鸣的价值观、审美观和宇宙观,为各民族更深层次的交往交流交融提供丰富的文化资源和共同的话语基础。同时,各民族文化在相互借鉴和融合中,其优秀成分也不断汇入中华文化的主流,反过来又丰富了中华文化主体性的内涵,使其更具包容性和生命力。

    因此,文化主体性的强弱,直接关系到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精神凝聚力、思想防御力、发展驱动力和内部和谐度。增强文化主体性,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建设一个思想上统一、精神上依归、行动上协同的现代化强国的必然要求。

    三、路径之维:增强文化主体性以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四个着力点

    基于以上理论逻辑,增强文化主体性,服务于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需要在以下4个关键维度协同发力,形成系统推进的实践格局。

    (一)维度一:深度挖掘与现代表达—筑牢历史主体性根基

    历史是文化主体性最深厚的来源。对自身历史的正确认知、深刻理解与创造性传承,是确立文化主体性的第一步。

    深化中华文明探源与历史研究。持续推进“中华文明探源工程”等重大研究项目,运用多学科方法,实证性揭示中华民族、中华文明多元一体、绵延不断的历史发展过程与内在机理。例如,对黄河流域、长江流域、辽河流域等考古成果的系统整合,生动诠释了“早期中国文化圈”的互动融合,为“多元一体”提供了坚实史实支撑。这有助于廓清历史迷雾,批驳各种虚无主义论调,树立正确的中华民族历史观。

    推动文化遗产的系统保护与活态传承。文化遗产是历史文化的物质与非物质载体。需进一步完善文物保护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体系。例如,对长城、大运河、丝绸之路等线性文化遗产的整体性保护,不仅保护了文物本体,更串联起沿线各民族共同书写的历史记忆。对端午节、中秋节等传统节庆,以及藏族史诗《格萨尔》、蒙古族长调民歌、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等各民族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使之融入当代生活,是保持历史文化记忆鲜活性的关键。

    创新历史文化的现代表达与传播方式。运用数字化、影像化、场景化等现代科技与艺术手段,让历史文化“活”起来。例如,《国家宝藏》《典籍里的中国》等文化节目,以及故宫文创、敦煌数字化工程等,让古老文化以创新走近大众,活态传承。这些实践,有效地将厚重的历史主体性,转化为可感知、可参与、可共鸣的当代文化体验,增强了国民的历史自豪感和文化归属感。

    (二)维度二:系统整合与现实践履—彰显价值主体性引领

    价值观念是文化的灵魂,是文化主体性最核心的体现。一个文化共同体能否自立于世,关键在于其能否提供具有感召力和生命力的价值体系。

    提炼展示中华文明的精神标识与文化精髓。“深入挖掘和阐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的时代价值。”特别是要突出那些贯穿古今、融通中西,能够为人类共同面对的挑战提供启示的智慧,如“天人合一”的生态观、“协和万邦”的国际观、“和而不同”的文明观、“仁者爱人”的伦理观等。将这些精神标识,通过国家象征、仪式典礼、国民教育、文艺创作等载体,进行系统化、形象化地展示与传播。

    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当代中国价值主体性的集中表达,是马克思主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价值精髓相结合的结晶。必须将其融入国民教育、精神文明建设、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各领域。例如,通过“时代楷模”“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树立价值标杆;通过法律法规和公共政策彰显价值导向;在社会治理中倡导和谐包容,抵制拜金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不良价值侵蚀,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像空气一样无处不在,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价值追求和行为准则。

    在应对现实挑战中彰显价值力量。文化的价值主体性,最终要在回应和解决现实问题中得到检验和升华。例如,脱贫攻坚的共同富裕理念、抗疫精神、生态文明的“两山”理念,都是中华文化价值主体性在当代的生动实践和有力彰显。这些实践,让抽象的价值理念变得具体可感,极大地增强了人们对自身文化价值的认同与自信。

    (三)维度三:自主建构与有效传播—掌握叙事主体性话语

    叙事是建构意义、塑造认同的基本方式。在信息全球流动的时代,谁掌握了叙事的主导权,谁就能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人们认知世界和理解自我的方式。

    构建中国自主的中华民族历史叙事与理论叙事。打破长期受西方学术范式影响形成的某些叙述框架,基于中国自身的历史材料和实践经验,构建系统化的中华民族形成发展史、中华文明演进史、中国共产党奋斗史、新中国建设史、改革开放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史的叙事体系。在理论上,要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特别是深化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体系研究,产出具有原创性的理论成果,掌握解释自身历史与实践的学术话语权。

    创新讲好中国故事、中华民族故事的策略与方法。转变“以我为主”的单向宣传模式,研究跨文化传播规律,针对不同地区、不同文化背景的受众,采用他们易于理解和接受的方式,讲述真实、立体、全面的中国。例如,通过“一带一路”建设中的合作共赢故事、援外医疗队的无私奉献故事、普通中国人追求美好生活的奋斗故事,潜移默化地传递中华文化的价值理念。善用影视、文学、动漫、网络新媒体等载体,提高叙事的吸引力、感染力。

    有效应对和引导国际涉华舆论。针对国际上的误解、偏见乃至恶意诋毁,要敢于发声、善于亮剑,运用事实和数据,清晰阐明中国立场、中国文化、中国价值。支持学术界、媒体界、文化界人士在国际舞台开展交流对话,主动设置议题,引导国际社会正确认识和理解中国的民族政策、文化理念和发展道路,争夺国际话语权,营造有利于中华民族共同体发展的国际舆论环境。

    (四)维度四:广泛激发与制度保障—夯实实践主体性基础

    文化主体性最终要落脚于人的实践,体现为全体社会成员自觉的文化创造、传播和维护行动。这需要激发全社会活力,并辅以有效的制度保障。

    激发全体人民的文化创造活力。人民是文化的创造者和享有者。要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鼓励和支持基于地方特色、民族特色、行业特色的文化创新实践。例如,支持乡村文化振兴中涌现的“村晚”“农民画”“非遗工坊”“村超”;鼓励城市社区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推动网络空间的健康积极文化创作,如“国风”音乐、汉服文化、正能量短视频。让文化创新创造源泉充分涌流,使文化主体性建设拥有最广泛、最深厚的群众基础。

    健全增强文化主体性的制度保障体系。将增强文化主体性的要求,融入国民教育体系各学段,贯穿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完善文化法律法规,加强对文化主权、文化安全、文化遗产、文化市场等的法治保障。优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促进文化成果共享。完善文化经济政策,引导和扶持体现中华文化主体性的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例如,国家对重大革命历史题材、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题材文艺创作的扶持政策,就是对文化价值导向的有力引导。

    发挥党员干部与先进分子的示范引领作用。党员干部、知识分子、公众人物等社会先进分子,应在增强文化主体性方面率先垂范。要带头学习、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宗教观;在对外交往中,自觉维护国家文化形象和民族尊严。他们的言行,对社会大众具有重要的风向标作用。

    四、挑战与对策:在开放发展中持续增强文化主体性

    增强文化主体性、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是一个长期的、动态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也面临着诸多现实挑战。清醒认识这些挑战,并思考应对之策,至关重要。

    (一)面临的主要挑战

    一是全球化背景下文化同质化压力与价值冲突。西方消费主义文化、流行文化借助全球化传播,冲击本土文化生态和传统价值,对青少年群体的影响尤为显著,考验着我们开放中守正的能力。

    二是数字化、网络化带来的文化传播格局变革与意识形态风险。网络空间已成为意识形态斗争的主战场,数字化网络化带来文化传播变革与意识形态风险,历史虚无主义等思潮借网络渗透解构主流,算法加剧观念分化,网络空间文化主体性的塑造引领能力亟待加强。

    三是社会转型期价值观念多元多样多变带来的整合难度。市场经济深入发展、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导致利益格局、思想观念日益多元。如何在高度的多样性中凝聚价值共识,形成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挑战着文化整合的效能。

    四是地区、城乡、阶层间文化发展不平衡的影响。文化资源、文化服务、文化参与机会的不均衡,可能影响部分群体对共同体文化的认同感和获得感,制约文化主体性建设的整体效能。

    (二)发展对策思考

    一是坚持“守正”与“创新”的辩证统一。“守正”是根本,要守住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守住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根脉,守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方向。“创新”是关键,要顺应时代发展,运用新科技、新业态、新模式,推动文化内容、形式、载体、业态的全面创新。在守正中创新,在创新中守正,使文化主体性既根基稳固又生机勃勃。

    二是深化“两个结合”构建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将“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推向深入。增强文化主体性的根本目标,是在各领域探索“两个结合”的具体机制,让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现代化,创造新时代新文化,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

    三是统筹“发展与安全”提升文化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既要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增强文化软实力;也要牢固树立文化安全观,健全风险研判、防控协同、防范化解机制,有效应对意识形态风险,确保文化主体性在复杂环境中不受侵蚀。提升运用法治思维、科技手段、群众路线进行文化治理的能力。

    四是秉持“开放包容”绽放中华文化光彩。增强文化主体性绝非走向封闭排外。要以更加自信、开放的姿态,参与世界文明对话,借鉴吸收人类一切优秀文明成果。同时,要更加积极主动地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向世界展示中华文化的独特魅力,为解决人类共同问题贡献中国智慧、中国方案,在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中,彰显中华文化的主体性价值和世界意义。

    五、结语

    文化主体性,是深植于中华民族历史实践、立足于当代伟大变革、面向未来复兴征程的精神主心骨,是在持续的历史创造、价值整合、叙事竞争和实践创新中不断生成、巩固和升华的动态过程。增强文化主体性,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建设强大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是一体两面,相辅相成,互为支撑。本研究认为,沿着历史主体性、价值主体性、叙事主体性和实践主体性4个维度系统推进,是增强文化主体性从而有效服务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可行路径。这条路径要求我们既要深沉地回溯历史根脉,也要鲜活地立足当代实践;既要坚定地守护核心价值,也要开放地面对世界万象;既要自主地建构话语体系,也要有效地激发全民参与。

    新时代新征程,必须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指引,深刻把握“两个结合”特别是“第二个结合”的精髓要义,在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伟大创造中,不断巩固和增强中华文化的主体性。惟其如此,中华民族共同体才能获得无比深厚的精神滋养和坚不可摧的文化支撑,才能在风云激荡的世界舞台上,始终保持定力、焕发活力、彰显魅力,以更加昂扬的姿态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磅礴而持久的精神力量。

    来源: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