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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不能正常选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缓交学费和住宿费审批工作的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5-11    来源:     点击:

 

各学院:
根据学校相关工作安排,学校教务管理系统升级,与财务处的收费系统联网,学生自2015年6月1日起在选课前须交清学费和住宿费,否则系统自动识别,提示欠费的学生将不能选课,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欠费的学生需提交缓交申请,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才能正常选课。现新教务管理系统正在调试,为保证缓交审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学院提前做好相关工作。
一、办理对象
根据《云南民族大学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云民大办〔2014〕43号)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比较困难和一般困难,因特殊原因不能正常选课的学生。
二、办理范围
有下列情况之一不能正常选课者,可办理缓交学费和住宿费审批手续。
(一)老生
1、家庭经济困难但因各种原因未获得资助,暂时无法交纳所欠费用的学生。
2、未参加当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但因突发事件等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暂时无法交纳所欠费用的学生。
3、办理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但款项尚未到达学校或者已获得资助,但资助款尚未发放完毕,暂时无法交纳所欠费用的学生。
(二)新生
申请“绿色通道”获批准的学生。
(三)其他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减免学费的学生。
三、办理程序
学生本人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同时在学校教务系统中提交电子申请(待新教务系统开放后提交,时间另行通知);学院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汇总报学生处审核;学生处审批后,将审批结果反馈至学院,并在教务系统中完成审核工作。
四、需提交的材料
(一)《云南民族大学学生学费、住宿费缓交申请表》(原件)(附件1)及相关材料(复印件)。请各学院认真审核相关材料原件后,将原件退还申请人,审核人在提交的复印件上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二)《申请缓交学费、住宿费学生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附件2)。
五、提交时间
请于2015年5月22日(星期五)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文档通过办公网发送至杨立帆老师端口。
六、其他事项
(一)待系统正式运行后,如申请审批过程有所变化,学生处将会及时告知各学院。
(二)请各学院重视此项工作,认真排查欠费学生情况,严格审核学生提交的相关材料并按时报送,以便学生处在教务系统中完成审核工作,确保学生正常选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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