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我校 2016 年度国家助学金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项目资金的到位情况,我校 2016 年国家助学金可以发放。此次发放采取打入学生建设银行卡的方式进行。在各学院上报获助学金学生相关信息的基础上,我处对获助学金学生的银行卡信息进行了整理,并已报送财务处发放上卡。现就发放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 年国家助学金分上、下学期发放,本次发放下学期资助款,国家一等助学金 1750 元/人,国家二等助学金 1250 元/人。请通知获助学金项目的学生注意查收,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各学院要认真清理获助学金学生的缴费情况,督促欠缴学费、住宿费的这部分学生将助学金优先用于缴纳学费和住宿费。
三、引导受助学生正确看待资助,合理用好资助款,鼓励受助学生保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好习惯。
四、各学院要重申“禁酒令”等校纪校规,凡获资助学生饮酒者,学校将追回所发放的助学金,且在规定时限内不得申请资助项目。
学生处
2017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