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民族大学校园文明建设基本要求
公民基本道德规范:
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十无”:
1.墙上无脚手印、球印等污损现象;
2.地上无乱扔杂物吐痰现象;
3.课桌椅上无乱刻乱画现象;
4.用电用水无浪费现象;
5.公共场所无吸烟现象;
6.购物用膳等无插队现象;
7.校园无打架斗殴和赌博、喝酒现象;
8.男女交往无不文明现象;
9.公共财物无损坏现象;
10.宿舍就寝无喧哗现象。
“十要”:
1.学习知识要勤奋;
2.同学相处要关爱;
3.言行举止要文明;
4.待人处事要诚信;
5.校规校纪要遵守;
6.公共财物要珍惜;
7.校园卫生要爱护;
8.民族团结要维护;
9.服务社会要立志;
10.理想信念要坚定。
“十不”:
1.不随地吐痰;
2.不乱扔果皮、纸屑、烟蒂;
3.不在墙壁、桌椅上乱涂、乱画、乱张贴;
4.不在教室、会议室吸烟;
5.不浪费粮食和水电;
6.不准许学生饮酒;
7.不往窗外泼水、扔杂物和瓶罐;
8.不在学生宿舍内点蜡烛,使用煤油炉、电炉,私接电线;
9.不无故晚归;
10.不穿拖鞋进教室、办公室和会议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