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忱欢迎具有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到我校攻读硕士研究生,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招生人数与专业
我校2024年拟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600余人(最终以上级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我校除工商管理(非全日制)、公共管理(非全日制)、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外均接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具体招生专业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管理平台—“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公布专业为准。
二、接收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申请人必须是应届本科毕业生,且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3.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异,无不及格或重修科目,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科研能力。
三、申请程序
1.推免生应按照教育部规定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以“推免服务系统”通知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2.我校各学院(所)在系统中审核报名信息、发送复试通知短信。推免生应及时在系统中接受复试通知,并按通知要求参加考核。
3.复试合格的推免生,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拟录取通知,推免生须在待录取通知要求的时间内进行确认。
四、申请材料
考生在“推免服务系统”中报名后,应提交如下申请材料:
1.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扫描件。
2.本科三学年成绩单(教务处原件扫描件)。
3.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单扫描件。
以上材料请于复试前提交申请学院,申请材料提交后不再退还。
五、其它要求
1.我校推免生的录取类别均为非定向,其学费、学制、奖助学金与统考录取考生一致。
2.超过教育部规定时限接收的推免生无效。
3.未经复试或复试不合格的申请者不予录取。
4.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到其它院校申请推免资格,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统一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5.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6.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由推荐单位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研究生院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