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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致全校师生的一封公开信

编辑: 阅读次数: 日期:2019-04-04

 

全校师生:

2018年以来,按照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全面掀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力查处了一批黑恶案件,重拳打击了一批盘踞一方的黑恶势力,有效净化了社会治安环境,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得到了明显提升。

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处于从全面推开向纵深推进的新阶段,我们呼吁全校广大师生从我做起,遵纪守法,自觉与涉黑涉恶的人和行为划清界限;崇真向善,弘扬正义,不包庇、不纵容黑恶势力和涉黑涉恶行为;积极参与,大胆行动,踊跃检举揭发黑恶势力,提供他们的违法犯罪线索,形成人人参与扫黑除恶、处处共享平安生活的浓厚氛围

为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向纵深发展,我们殷切希望全校广大师生积极行动起来,踊跃检举揭发以下12类黑恶势力犯罪行为: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房屋装修、矿产资源、滩涂养殖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滥开滥采、非法占地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取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组织或者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11.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2.为黑恶势力犯罪做“保护伞”或政治靠山的国家公职人员、基层干部等违法违纪行为。

线索举报电话:

1.省委组织部:“12380”;

2.云岭先锋党员咨询服务热线:“12371”;

3.云南民族大学保卫处:0871-65911057;云南民族大学纪委办公室:0871-65911114。

全校广大师生要积极行动起来,全面营造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共建共治共享平安硕果,打造“平安高地”!

 

 

                                               中共云南民族大学委员会

                    2019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