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云南民族大学管理服务部门委员会委员
联系党支部工作制度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密切党委委员与党支部的工作联系,加强对党支部工作的了解、指导和检查,不断提高党建工作整体水平,结合管理服务部门党委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密切管理服务部门党委委员与各党支部和党员职工的联系,全面掌握党支部工作情况,加强对党支部工作的指导、检查,帮助党支部研究解决党建工作新情况、新问题,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有效推进管理服务部门党的建设,为全国一流民族大学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二、联系内容
(一)指导、检查和督促党支部的政治理论学习、党员教育管理、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督促检查党支部落实上级组织的决议、决定和完成上级组织布置的各项任务,保证支部工作顺利推进。
(二)深入了解党员职工的思想状况,广泛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及时反映和帮助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三)积极引导党支部围绕本部门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四)总结推广党支部工作经验,为管理服务部门党委决策提供意见建议。
三、联系形式
主要通过调查研究、谈心谈话及参加支部活动、组织生活会等形式进行。
四、工作要求
(一)每位党委委员要进一步改进党建工作方式方法,密切党员领导干部与党支部、党员和群众的联系,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
(二)每位党委委员固定联系5至6个党支部,与所联系党支部保持经常沟通,帮助和指导党支部搞好自身建设。
(三)每位党委委员每年深入联系党支部不少于2次,及时了解党支部工作情况,指出支部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支部工作的意见建议;每年为支部讲党课不少于1次;每年与联系支部党员谈心谈话不少于1次。
(四)各党支部要积极配合,主动邀请联系委员参加支部活动,及时向联系委员反映支部党建工作情况,推动职能部门党委委员与党支部的有效互动,切实增强联系工作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