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务处《云南民族大学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方案》(〔2026〕173)号,为保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学院研究决定,特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推免工作遴选小组
组长:马忻
副组长:李凤琴、赵锦霞
成员单位:教务办、研究生办公室、学工办全体成员
工作小组的主要职责为:领导本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制定本学院推免生工作细则,组织本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开展工作,受理学生复议申请,组织完成其他与推免生相关的工作。
(二)成立专家审核小组
组长:米恩广
副组长:杨滟
成员:聂丽君、刘青峰、宋瑞琛
学院专家审核小组的主要职责为: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提交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等加分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评定学生卓越素质成绩,全程进行录影录像。
(三)纪检督查工作组组长:吕朝辉
成员:龙立、易丽沙
主要职责为:负责组织学院推免生工作全流程监督,受理相关信访、举报、及异议申诉,协助核查处置违规违纪问题。
二、名额分配原则
(一)名额总体构成
本年度学校下达我院推免生推荐名额共计13个,具体构成如下:
1.基础名额(8个):依据各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按学校统一比例核算下达。
2.激励性名额(5个):系学校基于我院在学科建设、升学促进及教学成果等方面取得的突出成绩予以追加,具体来源为:
(1)支持“中华民族共同体”二级交叉学科建设专项名额1个;
(2)2026届考研升学率位列全校前五名奖励名额1个;
(3)考研有效参考率位列全校前五名奖励名额1个;
(4)考研升学率较2025年提升幅度位列全校前五名奖励名额1个;
(5)获推国家级或省级教学成果奖奖励名额1个。
(二)分配基本原则
学院严格遵循“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宁缺毋滥”的工作准则,坚持以下分配导向:
基础名额按比例分配:以各专业应届毕业生人数为基数,按统一公式计算基础名额,即:某专业基础名额=(该专业应届毕业生人数÷学院应届毕业生总人数)×8,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原则核定。
激励性名额定向投放:依据各项激励性政策对应的专业归属,实行定向单列分配,具体对应关系如下:
支持“中华民族共同体”二级交叉学科建设名额1个,定向投放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考研升学率全校前五奖励名额1个,定向投放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考研升学率较2025年提升幅度全校前五奖励名额1个,定向投放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考研有效参考率全校前五奖励名额1个,定向投放行政管理专业;获推国家级或省级教学成果奖名额1个,定向投放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
上述分配方案经广泛征集各专业教师代表意见、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审定,报学校备案后执行。
三、各专业分配指标
经测算,学院各专业推免名额分配结果如下:
专业名称 | 应届毕业生人数 | 基础名额(按比例核算) | 定向激励名额 | 合计 |
政治学与行政学 | 111人 | 3个 | 3个(交叉学科建设1个+升学率前五1个+升学率提升幅度前五1个 | 6个 |
行政管理 | 96人 | 3个 | 参考率前五1个 | 4个 |
劳动与社会保障 | 92人 | 2个 | 1个(教学成果奖) | 3个 |
合计 | 299人 | 8个 | 5个 | 13个 |
四、推荐方式说明
各专业所获名额统筹使用于本专业全体应届毕业生,不再拆分至班级。推荐人选依据学生在本专业内的学业成绩与卓越素质排名情况,按照学校推荐工作总体要求,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报学校审批。本实施细则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五、推荐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好;勤学敬业,富有上进心和团结合作精神;身心健康,符合报考研究生的体检标准。
(二)国家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我院本科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高本贯通和职教本科高考等类型学生),经学院初审,预期在专业学制年限内能够正常毕业。
(三)诚实守信,品行优良,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四)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专业基础扎实,成绩优秀,单科成绩合格,且学习成绩在本专业同年级同学中名列前20%(含20%),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7以上(含2.7)。
(五)学生的学业成绩需全部合格,课程初修不及格但重修后及格,申请推免生资格时按60分计;课程初修及格后再次重修,该门课程成绩记录将以初修考试成绩为准。
(六)有较高的外语应用水平和能力,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须达到425分以上(含425分)。或雅思成绩5.5分及以上或TOEFL成绩80分及以上(雅思、TOEFL成绩需在校期间获得)。公共课学习日语的学生须达到大学日语四级合格(或JLPTN3及以上)或达到全国大学英语相应等级;大学外语是非通用语的学生须通过云南省东南亚非通用语职业能力考试三级及以上或达到全国大学英语相应等级。
(七)达到上述条件者,根据最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推荐。推免生最终成绩构成为:学习成绩占90%、卓越素质成绩占10%。
六、推荐程序
(一)第一阶段:制定学院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
8月5日—13日,学院制定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在师生QQ群、微信群、学院网站、宣传栏等各渠道公示5日。
(二)第二阶段:学院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备案
8月14日前学院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备案通过后,将实施细则电子版报教务处(课程教师学生中心)教务中心审核备案。
(三)第三阶段:动员、相关政策解读、收集推免生卓越素质电子相关材料
8月20日—8月23日,学院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进行院系推免生条件设置。对2026届毕业生进行动员,对学生开展诚信教育和纪律教育,解读推免生政策。
(四)第四阶段:系统申请及纸质提交材料
8月26日—9月4日,组织申请推免学生线下提交纸质材料,确保线上线下提交的材料一致。学院组织开展线下卓越素质测评,由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生资格的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等加分内容电子版进行审核鉴定,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拟推荐学生名单、推免生成果加分清单或材料须在本学院网站、宣传栏给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日。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上报推免名单、推免申请材料纸质版等相关材料至学校。
需提交材料如下:
1.《云南民族大学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纸质版。
2.声明页,需声明材料提交的真实性,签字按手印;
3.外语能力成绩报告单原件及复印件。
4.如有参军入伍并退役的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复印件。
5.个人卓越素质成绩加分依据明细表,包含学科竞赛获奖情况、优团、优干、三好学生等荣誉证书、学术论文、研究成果,需提供证书、成果复印件,另附获奖明细表、学术论文及研究成果明细表。
6.前三年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内修读的课程学习成绩单纸质版(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另外需发送pdf扫描版发送至邮箱:tt060683@ymu.edu.cn,命名:身份证号码_姓名
7.学生身份证复印件。
系统申请及纸质材料提交时间:2026年8月26日上午9:00——8月28日下午4:00。
纸质材料提交地点:博文院524教务办公室(吴若端老师)。
(五)第五阶段:开展卓越素质测评
推免工作小组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按推荐条件严格审查,专家审核小组对学生多方面审核,并明确给出审核鉴定意见。
1.注重品德考核。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
2.审核辅助材料及开展测评。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进行公开测评。测评全程录音录像,测评结果公开公示。通过审核鉴定或测评的学生特殊学术专长,在推免系统和学院网站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测评的,不得纳入推免遴选卓越素质成绩计算体系。
3.综合评价学生多方面表现。对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等因素纳入推免卓越素质成绩。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不得为仅符合单一或部分遴选指标的学生单列计划或破格推荐。
卓越素质时间及地点:2026年8月31日下午2:00开始,
地点:博文院524会议室。
(六)第六阶段:完成推选、公示、上报
按照学习成绩占90%(以学校教务系统前三年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内修读的课程成绩加权平均分排名在前20%以内为计)、卓越素质成绩占10%进行排列推选。推荐结果于开展卓越素质当天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期满后按学校相关要求上报数据给教务处。
七、加分情况(应包含卓越素质成绩加分和特殊学术专长评选情况)
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根据学校文件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在此基础上,专家审核小组对学生进行多方面审核,形成卓越素质成绩。卓越素质评价量化加分项目见附件1、附件2。
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认定标准,须满足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其中,学生前三年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内修读的课程成绩加权平均分排名可放宽至前40%以内(含40%),参照“云南民族大学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具体条件”(附件3),满足学科竞赛、成果产权、体育赛事、艺术赛事所列条件之一者,经三名及以上本专业教授(校外不少于2名)联名推荐,可申请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资格,且学生申报材料和教授推荐材料须进行公示。特殊学术专长指标占用学院推免生名额。
八、回避制度
本院教职工(含领导班子成员、推免工作小组成员及评审工作人员)若有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参加本年度推免遴选,须在启动后3个工作日内向工作小组书面申报。
存在上述情形者,须全程回避该生资格审核、考核评分、成绩核验、会议表决等所有环节,不得接触相关申请材料及内部排名信息。
学院在公示推荐名单时同步备案回避关系(隐去隐私信息),接受师生监督。举报电话:65954646,邮箱:tt060683@ymu.edu.cn。
应回避未回避或干预推免程序的,取消该生推免资格,对教职工依规给予纪律处分并记入师德档案。
九、申诉程序
(一)师生对本实施细则如有意见,需在2026年8月14日前向学院推免领导小组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依据材料。
(二)申诉人向学院纪委提起书面申请,学院纪委办公室:博文院523,电话:65954646。
(三)学院纪委组织专家委员会对申诉内容进行审议,并以书面形式答复申诉人;
(四)根据专家委员会审议结果,若推免结果发生变化,将在学院重新公示,公示期无异议后再上报教务处。
十、其他要求
推免材料务必真实有效,材料顺序按照要求排列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提交后不得撤回或修改。
十一、咨询方式
政管(人武)学院教学办公室:0871-65952520